胡志明市近700名慢性腎衰竭患者獲醫保共付費用100%補貼

據此,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已通過決議,規定對居住在胡志明市轄區內、接受常規人工腎(週期)或週期腹膜透析(CAPD)技術治療的第五期慢性腎病患者中的兒童及困難群體,給予醫保共付費用補貼。

慢性腎病發展到第五期時,患者腎功能嚴重衰退,必須通過常規人工腎(週期)或週期腹膜透析(CAPD)等腎臟替代治療方法維持生命。

目前全市共有63家腎臟替代治療機構,約9882名患者正在接受上述方法治療。

與其他可按療程或按階段治療的疾病不同,第五期慢性腎病患者若未接受腎移植,必須長期維持腎臟替代治療以維持生命。

據專業數據,接受常規人工腎(週期)治療的患者平均每週約需治療3次,而接受週期腹膜透析(CAPD)治療的患者則每天都需要治療。

這種治療具有強制性、需高頻反覆進行並持續多年,對許多患者甚至終身如此,給患者及家庭帶來沉重的累積費用負擔……

因此,對這類對象給予診療費用補貼,不僅具有社會保障意義,還有助於維持其獲得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保障治療效果,減少患者及家庭產生的負面影響。

據此,適用對象為居住在胡志明市轄區內、正在依法設立的診療機構接受常規人工腎(週期)或週期腹膜透析(CAPD)技術治療的第五期慢性腎病兒童及困難群體患者,且屬於以下對象之一:

– 滿6歲至未滿16歲的兒童

– 自獲得主管部門認定為脫貧戶之日起36個月內的新脫貧戶成員

– 60歲及以上獨居、孤寡老人;或單身;或與按城市規定標準屬於低收入親屬共同生活者。

同時,為確保補貼政策精準覆蓋在轄區內穩定居住、學習、勞動和治療的群體,決議草案規定受益對象須為在胡志明市常住或暫住滿12個月以上者。

決議草案規定,對依法設立的診療機構接受常規人工腎(週期)或週期腹膜透析(CAPD)技術治療的第五期慢性腎病患者,給予100%的醫保共付費用補貼。

儘管目前患者已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但患者仍需承擔治療過程中的共付費用部分。

對於困難群體,這筆費用隨時間累積,可能成為患者及家庭的沉重負擔。

據衛生廳核查結果,預計受補貼對象約692人,政策實施經費總需求約每年105億越盾。

這一規模與城市當前階段的預算平衡能力相適應,同時仍能確保實現對需要優先救助對象進行直接補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