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PC08)下屬新山一交通警察隊表示,已對在共和路撒漏泥土、影響交通秩序與安全的運土自卸車司機立案處罰。
此前,9月21日22時45分左右,新山一交通警察隊接到報案稱,一輛自卸車在共和路路段撒漏泥土。
隨後,新山一交通警察隊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協同新平坊公安隔離泥土撒漏區域,分流車輛、遠端預警並引導民眾安全通行。
由於持續大雨,掉落到路上的泥土變成泥漿並附著在路面,導致該區域變得溼滑。
至9月22日7時15分左右,道路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和公益服務單位人員到達現場清理、清潔路面。
根據事發區域及周邊道路的攝像頭畫面,新山一交通警察隊確認車牌號 51L-769.2X 的自卸車為涉事車輛。
經核實,該車登記在 N.T.L. 女士名下(住泰安坊)。交警隨後聯繫車主,要求提供事發時司機的信息。
9月22日11時左右,N.B.T. 先生(44歲,住春泰山鄉)到新山一交通警察隊接受處理。T. 先生承認自己是事發時駕駛自卸車的人。
據供述,9月21日22時30分左右,T. 先生駕駛運土車在共和路行駛,從朗查卡環島往安霜十字路口方向。行至共和路508號前區域時,車尾擋板鬆開,導致泥土撒落約200米。
因當時下雨,T. 先生不知道泥土掉落到路上,便繼續駕車前往東盛鄉鄭氏街的集散場。新山一交通警察隊已就兩項行為對 T. 先生開具行政違法記錄:運輸泥土石塊未遮蓋,以及使泥土石塊撒漏到路面。
據交警稱,兩項行為的罰款總額為600萬越南盾。T. 先生同意上述違法行為並承諾不再重犯。
通過此事,新山一交通警察隊提醒司機,尤其是自卸貨車駕駛員,出行前務必仔細檢查車輛狀況;按規定捆紮、遮蓋貨物,並在行駛過程中經常檢查貨物。
交警還提醒司機不要超載運輸,不要擅自加高車廂欄板,避免泥土石塊掉落到路上,危及過往行人。
在胡志明市預報仍將有大雨期間,交通參與者應減速、保持安全距離,並在有泥土、泥漿或積水的路段行駛時注意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