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銀行員工欺騙同事,侵佔近300億越盾

據起訴書,阮江武薇與黎氏水明、黎氏雪絨、阮氏碧玉、范氏秋嬌、阮氏桂簪等人自2019年至2023年間在(舊)平陽省一家銀行分行共事。

由此,武薇結識了鄧清光先生(阿嬌的丈夫)和吳光明先生(阿玉的丈夫)。

因需要資金償還此前的貸款及個人開銷,從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31日,武薇謊稱要為客戶辦理銀行過橋貸款而借款。

武薇聲稱,客戶支付佣金後,她將用這筆錢償還本金,同時向放款人分傭。上述人員聽信武薇之言,多次向其轉賬。

具體而言,2023年8月,阿簪共向武薇轉款逾140億越盾,借款期限為3至10天。武薇已歸還逾100億越盾,尚有逾40億越盾未還,被她用於個人開銷和還債。

同樣,阿嬌也向武薇轉款逾58億越盾。武薇歸還逾22億越盾,剩下逾35億越盾被其揮霍一空。

對於黎氏雪絨,從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29日,阿絨共向武薇轉款逾753億越盾。武薇已歸還逾620億越盾,尚有逾130億越盾被其侵佔,用於還債和個人消費。

對於阮氏碧玉,阿玉向武薇轉款8億越盾,同樣被全部侵佔。

也是在這段時間,通過阿嬌,武薇向鄧清光先生借款逾19億越盾,期限3至5天;向吳光明先生借款35億越盾,但這些款項同樣被武薇侵佔並揮霍一空。

總計,武薇被認定侵佔6人共計逾297億越盾。2023年10月17日,上述人員與黎氏水明一同向平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遞交了對武薇的控告書。

關於民事部分,庭審中,審判委員會表示被告人前夫已向受害人償還逾200億越盾,但未要求被告人返還,故審判委員會不予審議。據此,審判委員會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