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執法責任將帶來具體成果

國會代表黎氏翠蓮向《青年報》投稿,談法律執行組織工作——這是將法律付諸生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強調:“法律建設與執行的結果必須以被疏通的‘瓶頸’、降低的合規成本、暢通的資源來衡量;紀律、紀綱得到加強;人民、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經濟社會得到發展,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得到改善;國防安全得到維護;國家信心和競爭力得到提升”,並指出“當前體制已不再是瓶頸,而是已經被疏通”。

這肯定了國會的立法活動已履行了解放資源、疏通瓶頸、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為國家發展創造動力的使命。更重要的是,體制在新的背景下已成為真正的競爭優勢和發展資源。

為在實踐中取得成果並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需要在法律執行組織方面採取突破性的解決方案。這是打開政策成功之門、為人民帶來美好、繁榮與安寧生活的重要鑰匙。

具體而言,在立法工作方面,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國會已召開非常會議,審議並決定多項重要而緊迫的內容,以及時紓解困難與障礙,疏通資源以滿足實踐要求,服務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

本次會議已審議通過15部法律、6項決議,並首次對另外7項法律草案提出意見,以完善體制。同時,國會審議並決定通過7項具有戰略意義的重要決議,開闢新的發展空間,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保障能源安全,發展城市,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第二次會議預計將審議並通過45項法律和決議草案,其中多項調整範圍廣泛,直接影響組織機構、投資與生產經營環境以及人民和企業的權益。

秉持數量不改變質量、衡量標準是給人民和國家帶來價值的觀點,國會主席陳青敏強調:“國會立法不是為了完成立法計劃。國會立法是為了解決實踐中的問題,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疏通瓶頸,暢通資源,為發展開路。”

當前,法律執行組織工作被視為在加強法制、紀律、紀綱原則上的突破性和重要環節。法律的生命力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執行組織環節。

例如,在國會通過《禁毒法》(修訂)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後,公安部大力推進落實,以實現從基層開始建設清潔地區、保障社會治安秩序的目標。

9月27日在興安省接觸選民時,公安部部長梁三光大將表示,目前已建成1175個無毒鄉、坊,並決心在未來大幅減少毒品犯罪,為人民帶來平安和幸福的生活。

人民將非常真切地感受到該政策執行的效力和效果。典型的具體成果是,如今來到河內、胡志明市以及多省市,人民和遊客都能感受到安心,消除了擔心被搶劫、盜竊的憂慮。由此有助於樹立安全治安的良好形象,促進旅遊和經濟發展……

越南:執法責任將帶來具體成果

執法時的高度決心與責任將帶來可衡量的具體成果。另一個典型例子是,當土地收回、補償、徵遷政策得到適當調整時,地方政府堅決的執行和責任心將帶來明顯的成果。那就是環城一號公路和羅城路、烏集市坊路段在多年堵塞後於短時間內完成了徵遷。人民看到寬敞開闊的道路,就會信任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

法律執行組織是將法律付諸生活、實現最高目標——為人民帶來美好生活、使國家日益發展的重要環節。國會主席強調:“一部好的法律必須政策紮實、程序嚴密、體系統一、執行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