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信息由農業與環境部在致沿海各省、市的公文中提出,內容涉及嚴格執行政府總理關於2021-2030年、展望2050年水產資源保護與開發規劃(簡稱規劃)的要求。
要求投資方調整項目,減少對水產資源的影響
據該部稱,規劃確定了海域中149個水產資源保護區。
這是保護棲息地、集中繁殖區、幼體水產集中生活區、維持種源、恢復水產資源和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空間。
然而,近期一些獲批的近岸風電項目,與規劃中的水產資源保護區、限期禁止捕撈水產區範圍重疊。而國會關於2021-2030年、展望2050年國家海洋空間規劃的第139/2024/QH15號決議規定,保護、養護海洋生態系統的需求優先於經濟發展需求。
因此,該部建議沿海各省、市在審查、調整規劃及省級規劃實施計劃時,以及在審議、審定、批准或提請有權機關決定使用海洋空間的項目時,必須對照規劃進行審查。
此舉旨在確保規劃、水產、資源、海洋與島嶼環境等法律的一致、同步與遵守。
“在審議近岸風電項目以及服務於經濟發展的項目時,若其範圍與規劃確定的海域重疊,須認真、全面落實國會第139/2024/QH15號決議規定的海洋空間使用分區重疊處理原則。
同時要求投資方審查、調整位置、邊界、規模、面積和工程佈置方案,以最大程度減少對水產資源和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公文明確指出。

堅決守住水產資源保護區
農業與環境部水產與漁檢局副局長黎陳元雄(Lê Trần Nguyên Hùng)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表示,目前內陸、河流、湖泊,特別是近岸海域的水產資源大幅減少。
原因在於使用電擊、爆炸物、禁用漁具、毀滅性漁具進行捕撈,以及近岸拖網作業、電捕,甚至在珊瑚礁、嚴格保護區捕撈,從幼魚到珍稀瀕危魚類都遭捕撈。
儘管黨、國家以及農業與環境部近年來出臺了許多方案、計劃和措施,這仍給水產資源的保護與發展帶來巨大壓力。
其中包括加強漁檢力量執法,以保護保護區及近岸區域的水產資源。
“該部已建言、提請政府頒佈政策,推動轉型對水產資源有害的作業方式及近岸捕撈業。這被視為根本性措施,我們將在今後與地方配合實施。
與此同時,加強宣傳以提高民眾認識,讓他們看到毀滅性捕撈的危害與後果,不使用禁用漁具,並做好共同管理模式”,雄先生分享道。
面對保護海域水產資源與其他經濟發展需求之間的矛盾,雄先生強調,其他產業的發展規劃必須符合國家海洋空間規劃、行業規劃,不能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發展。
“因此,對於已納入規劃的珊瑚礁生態系統、紅樹林以及水產繁殖區所在海域,我們堅決予以保護”,雄先生說。
同時他表示,近期平順省和朔莊省(舊)的一些風電項目與已規劃的水產資源保護區有關。對於這些情況,行業不予同意並要求遵守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