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5日,廣治省廣治坊公安領導確認,剛完成法律手續,讓當地一名婦女歸還他人誤轉的超過13億越南盾。
此前,9月中旬,C.T.女士(住廣治坊3街區)突然收到一名陌生人轉入賬戶的總計超過13億越南盾。
隨後,T.女士立即向廣治坊公安報案。
該機關介入核實,並與相關銀行溝通,尋找誤轉賬賬戶的所有者。
誤轉者隨後被確定為阮國Th.先生,住在同省的由靈社。
近日,Th.先生受邀到廣治坊公安辦理法律手續,隨後從T.女士處領回被誤轉的錢款。
Th.先生表示,他把上述錢款轉給順化的一名生意夥伴,但誤轉給了別人。
同樣在廣治坊,3個月前,第六區域人民法院判處34歲的阮世呂12個月監禁,其住當地。2025年底,呂先生收到牢保社一名婦女誤轉的近5億越南盾,但沒有歸還。
呂先生因非法佔有財產罪被逮捕並受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