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教育培訓局:不得以家長會名義收取違規費用

10月5日下午,在河內市人民委員會2026年第三季度經濟社會形勢新聞發佈會上,河內教育培訓局副局長陳劉花表示,該局從學年伊始已頒佈多份文件,整頓並加強學校收支管理工作。

據花女士介紹,該局明確規定教育機構負責人在組織收支、確保各項收支合規方面的責任。

“不得收取任何規定之外的費用;不得代收,尤其不得以家長代表委員會(家長會——記者注)名義收取違規費用。”花女士說。

河內教育培訓局副局長表示,教育培訓部也剛頒佈關於家長代表委員會活動的通知。該局希望各機關、組織和家長繼續監督、陪伴學校,及時發現並反映存在違規收支表現的機構。

對於被反映的部分機構,該局已發文要求各鄉、坊按分級權限進行檢查核實。2026年10月,該局還制定檢查計劃併成立工作組前往各單位開展工作。

該局領導強調,將堅決按職權處理或報告有權限的上級處理違規情形。此次整頓旨在確保各項收支合規,減少引發家長和社會不滿的不當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