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星與毒品——最終篇:不只是個人問題

除了法律層面的故事,近期涉及名人組織使用、買賣或非法持有毒品的案件也提出了一個問題:一個有影響力的人,對其所塑造的形象和傳遞的信息,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年輕人可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越軌行為

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大學教育系副主任阮鴻潘博士表示,從心理角度看,尋求毒品的吸毒行為並非只出現在名人身上,而可能發生在任何群體中。

解釋這一行為的一種角度,是人類尋求滿足與快感的需求。像毒品這樣的興奮劑能產生強烈的興奮感,使一些人趨之若鶩,最終上癮。

然而,據潘博士所言,一個人是否實施吸毒行為,還受到教育、道德、法律以及個人自控能力的影響。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需求和慾望,但重要的是自我教育、自我磨練的能力,從而認識到界限,並使行為符合社會規範。——阮鴻潘博士

他認為,法律是一條重要的界限,但並非調節人類行為的唯一因素。

法律是一回事,道德又是另一回事,每個人的自覺非常重要。一個人不做某件事,可能不僅因為害怕受到處罰,還因為他們意識到那件事不符合自己所選擇的準則。

從這個角度看,當名人使用或組織非法使用毒品時,問題不僅在於職能部門如何處理違法行為。更值得關注的,是其社會地位和影響力可能帶來的影響。

阮鴻潘博士引用了心理學家埃裡克·埃裡克森關於青少年身份認同形成過程的觀點。

據此,這是年輕人有自我肯定需求、希望展現與眾不同並尋找參照榜樣的階段。與此同時,他們充分辨識符合規範的價值觀與越軌行為的能力仍在形成之中。

因此,年輕人可能受到他們所仰慕之人的影響,包括藝術家、名人以及在社交媒體上擁有大量粉絲的人。

那些合乎規範的事物,有時他們卻認為並不合適;而那些不合規範的東西,反而可能被視為展現自我的一種方式。渴望出眾、彰顯獨特個性的需求,可能使一部分年輕人容易沾染並模仿他們所觀察到的行為。

這使得名人吸毒的故事不再僅僅是個人的事。一位藝術家可能擁有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追隨者。

他們關於生活、玩樂方式、言論或舉止的形象不斷出現在社交媒體上。私生活與社會影響之間的界限有時變得難以界定。

才華必須與道德、責任同行

阮鴻潘博士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是藝術從業者的職業準則與責任。

他認為,對於藝術從業者來說,才華是必要條件,但道德也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藝術從業者,以及從事對社會有影響的工作的人,都需要意識到自己的言行舉止和生活方式可能成為榜樣,或對他人產生影響。

道德支配著行為和生活方式。生活方式、日常所作所為,是內在道德價值的外在表現。因此,重要的不僅是要求名人不違法,還要形成自覺意識,懂得調整行為,並認識到自己對社會的責任。

潘博士強調,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處理。但除了法律制裁之外,還需要從教育、家庭、學校以及有影響力者自身的責任來看待問題。

尤其對於青少年,教育不應僅停留在“毒品很危險”的信息上,還需要幫助他們形成辨識和篩選所接觸的榜樣與內容的能力。

因為在社交媒體環境中,年輕人並非只是被動地接收信息。他們可能關注、評論、分享、模仿,並把名人視為榜樣來構建自己的身份認同。

據潘博士所言,家庭、學校和社會需要協同開展教育,宣傳毒品的危害,同時幫助年輕人具備評估和篩選來自名人的形象與內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