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圍繞此事引發一個問題:居民是否可以自行在自家、店鋪前的人行道上種綠樹?如果想種,應該怎麼做?
因擅自佔用人行道種樹被罰款1250萬越南盾
2026年7月底,在接到反映稱位於武元甲街(新立坊)的The Canopy綜合店鋪經營戶使用機械施工,損壞草坪、灌溉系統並擅自佔用人行道種樹後,該坊城市秩序組進行了實地檢查。
根據筆錄,檢查記錄顯示,該工程施工過程損壞了50平方米姜葉草、4個塑料噴頭,並額外翻挖了80平方米草坪。
此外,L.C.H.先生(The Canopy綜合店鋪經營戶主)還在未經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店前人行道上種植了22棵棗椰樹和美洲棕櫚。
H先生表示,他已提交申請材料,但審批過程中部分項目需要調整並補充。因為選好了日子,他便趕工進行。他也請求自行整改上述已記錄的內容。
坊人民委員會已要求H先生停止在土地上施工,並對姜葉草、噴頭、樹木區域恢復原狀。對於22棵違規種植的樹木,店主被要求恢復原狀,等待獲得許可後再實施。
隨後,新立坊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發決定,因H先生在The Canopy咖啡店前區域違規在人行道上種樹,對其罰款1250萬越南盾。

此事引發不少不同意見。讀者善仁寫道:“規定人行道和車道屬於公共用地,無論多寬,都不能私自佔用。”
讀者卡莉表示:“就算是開咖啡店,也不能擅自把樹種到別人的草坪裡啊。”
讀者黃耀補充說:“公共人行道竟然像自家院子一樣公然施工、種樹。”
不過,讀者三寫道:“我認為應該鼓勵居民在自家門前種樹,以增加城市街道的綠化面積。”
另一方面,讀者文平建議:“我認為應該支持、鼓勵居民種植、發展綠化。但為了統一,需要有一本指導手冊或基本設計,讓居民照做。”

想在人行道上種樹必須申請許可
新立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潘清勇表示,按照規定,居民不得擅自佔用人行道種樹,若要種植必須取得許可證。
潘勇補充說:“如果想種,必須提出建議,與坊經濟、基礎設施和城市管理科配合研究如何種植才合適,不是想種什麼樹就能種什麼樹,必須遵守規定。”
在處罰決定中,坊已要求遷移,店主也已遷移了一部分。此外,對於整改要求,店主表示將進行整改,並建議研究人行道景觀。現在必須研究如何確保,如果實行社會化,怎樣做才美觀且不影響交通。
潘勇說:“他們想研究,我們就讓他們研究,但要與坊經濟、基礎設施和城市管理科統一協調,確保符合共同標準,條件是不能牽涉公司名號,只能作為點綴、美化城市空間。如果種植,必須保證景觀,不影響城市各項標準。”
得樂城市與環境股份公司領導表示,按照規定,街道樹木由國家管理,居民想種樹時必須向地方報告。
人行道上的樹木屬於公共樹木。在種樹過程中必須向管理機構申請許可,因為這涉及日後的法律責任,例如以後發生樹木倒伏造成損害,事情就會嚴重得多。
店主怎麼說?
近日,新立坊人民委員會發文同意,由該經營戶自籌資金,對The Canopy綜合店鋪前的人行道進行考察並制定改造、整修方案。
在制定方案過程中,建議經營戶與坊經濟、基礎設施和城市管理科配合,統一方案,確保符合現狀、城市景觀、人行道使用功能和交通安全,完善材料並報坊人民委員會審議後再實施。
The Canopy綜合店鋪店主L.C.H.先生表示,施工過程中車輛往來頻繁,損壞了草坪,因此正在訂購草皮回來重新種植。他也知道居民不得擅自佔用人行道種樹的原則。
H先生補充說:“只有等到有允許社會化的決定,我才能做。必須有主張。想做就必須有申請、呈文,規模要相對較大以吸引旅遊。而且人行道必須通暢,留出步行通道。”
目前,坊正委託該綜合店鋪店主對店前人行道進行社會化,因為該店規模較大,位於一條漂亮的街道上。
坊領導也鼓勵企業朝旅遊方向發展,希望與企業結合實行社會化,目前正在制定方案,將草坪、人行道移交企業自行投資、養護,但必須符合總體規劃,並具備方案和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