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剛剛發文要求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和河內食品安全衛生局緊急檢查、核實生產活動,對由“Ngân Collagen”廣告的部分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據食品安全局稱,通過對食品產品的公告和廣告進行後檢工作,該局發現N-Collagen進出口有限公司(地址位於胡志明市第8郡第16坊富定河港安置區B路28號)的一些產品,由暱稱為“Ngân Collagen”的個人廣告,包括蘋果糖排腹部脂肪、N-collagen Chanh plus等,違反了規定。
食品安全局已在在線公共服務軟件上進行檢查、核查,結果顯示該局尚未為名為蘋果糖排腹部脂肪和N-collagen Chanh plus的產品頒發產品公告接收證書和廣告內容確認書。
通過網絡核查,這兩種產品的標籤圖片記錄產品組為補充食品。
具體來說,要求檢查信息的產品如下:
– “蘋果糖排腹部脂肪”,獨家分銷:N-Collagen進出口有限公司,地址:胡志明市第8郡第16坊富定河港安置區B路28號。
負責產品質量和分銷的商人:黃洲製藥有限公司,地址:河內南慈廉郡富都坊黎光道8巷24號。
生產於Vesco製藥有限公司,地址:河內丹鳳縣丹鳳鄉丹鳳工業點。
– 第二種產品是“N-collagen Chanh plus”,產品分銷商是N-Collagen進出口有限公司,地址:胡志明市第7郡新富坊富景河都市區16路28號。
負責產品質量的商人:BEQUEN有限公司,地址:河內丹鳳縣丹鳳鄉丹鳳工業點。生產於:VISCO製藥有限公司,地址:河內丹鳳縣丹鳳鄉丹鳳工業點。
“根據第15/2018/ND-CP號法令第4、5條和第40條的規定,詳細規定了食品安全法的若干條款,補充食品產品組已分級給地方管理。
因此,食品安全局已發佈公文,要求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和河內食品安全衛生局緊急檢查、核實上述產品的生產活動,同時進行抽樣檢驗以確定禁用物質(如有)以便按規定處理”,食品安全局明確指出。

根據目前在社交平臺、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瞭解,TikTok賬號Trần Thị Bích Ngân(Ngân Collagen)經常發佈減肥產品的廣告視頻。
其中,突出的是兩種產品:蘋果糖和檸檬皮粉排毒,廣告稱具有淨化、排毒、“排出”(減少)腹部脂肪、減少全身脂肪的作用。根據廣告,所有這些產品目前都已獲得衛生部許可。
Ngân Collagen在TikTok上關於上述兩種產品的一些廣告視頻如:“每天服用1-2粒,一週內根據體質減少1-2釐米腰圍。長期使用腹部會越來越小。如果結合使用兩種產品,可以減少2-5公斤”。
此外,目前Ngân Collagen還經營一些“人參面霜”身體乳,廣告聲勢浩大,市場上已有14年,由她自己的公司生產,並廣告稱已獲得衛生部許可和檢驗。
此前,2022年3月,食品安全局(衛生部)曾警告消費者不要基於N-Collagen減肥輔助保健茶的不實廣告內容購買和使用,因為有可能影響健康和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