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21時45分許,在興安省快州縣(舊)洪進鄉博時市鎮的金店Kiệm Huyền,兩名青年到店詢問購買銀項鍊。他們看中一條重5兩、價值450萬越南盾的銀項鍊,其中一人要求試戴。趁店主交付商品之際,兩人突然拿著項鍊逃跑。店主Đ.X.K.立即呼喊並追趕,其侄子Đ.X.L.(1974年生)以及鄰居Đ.B.H.(1985年生)、Đ.N.M.(1987年生)也加入追捕。
兩名嫌犯跑出約1公里,至洪進鄉(舊)曹關村田地一帶被追捕者逼近。其中一人被民眾制服,另一人躲入水溝、用樹葉遮臉。當追捕者發現他時,該嫌犯突然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襲擊。Đ.X.L.胸部被刺一刀,當場死亡;Đ.B.H.和Đ.N.M.也被刺多刀,身受重傷。行兇後,該嫌犯繼續逃跑。
興安省公安接報後迅速部署力量,聯合地方公安追捕在逃嫌犯,並對此案展開調查。現場被制服的嫌犯確認為Hà Văn Tỉnh(1996年生,住舊安美縣春竹鄉Cù Tu村)。根據Tỉnh的初步供述及調查信息,警方認定同行者為Nguyễn Viết Toán(1993年生,住舊安美縣春竹鄉Trúc Đình村),並指認Toán是持刀襲擊致一死兩傷後逃離現場的人。
調查機關隨即派工作組前往Toán的家鄉及其外祖父家所在的舊安美縣玉龍鄉進行核實和搜捕,同時動員家屬勸其投案。作案後,Toán曾回家,發現公安人員後逃往河內。意識到無法繼續躲藏,他聯繫舅舅承認犯罪,舅舅隨後通知公安機關。2012年5月2日下午,Toán到舊安美縣玉龍鄉公安派出所投案,後被帶回興安省公安接受調查。至此,案發後不到一天,兩名涉案人員均被抓獲或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