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國防部及全軍48個分會場的《關於修改、補充2013年憲法若干條款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會議時,潘文江大將回顧了自越南民主共和國成立80年來的6次憲法修改。這是具有最高法律價值的文件,規定了基本原則,指導政治、經濟、國防、安全、外交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器的組織活動。

修改憲法決定國家未來發展

每次修改都有其特殊性,以適應當時的社會實際情況和國家任務。這次是為了適應取消縣級政府,向從中央到地方(包括省和鄉)的三級模式過渡,而2013年憲法規定了四級政府的組織。

“修改憲法是具有特殊意義和重要性的政治、法律事件,決定國家未來的發展”,他說,並要求全軍貫徹黨和國家的新主張、新方向,對草案提出意見或考慮需要補充、調整的內容。

大將表示,國會關於修改、補充2013年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預計自7月1日起生效。

在這種背景下,軍隊也進行了調整,不再有縣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將邊防力量集中到省級軍事指揮部。從此,一系列問題必須解決,特別是完善法律體系,確保同步、合憲,其中包括軍事、國防法律。國防部必須修改128份各類文件,其中修改補充11部法律、38項法令、6項決定、73項通知。

潘文江要求所有文件必須在5月份完成,以便6月初實施。那時必須有新的編制表,為地區防禦指揮委員會和邊防部隊指揮委員會進行培訓,軍事也能做邊防的工作,反之亦然。負責起草的機構必須加快進度,完善檔案,為軍隊機器的活動提供充分的法律基礎,確保在新憲法修改、補充後法律體系的合憲性、合法性。

“時間短,工作量大,各單位需要集中精力,甚至考慮在機關吃住以完成任務”,他說。

修改憲法決定國家未來發展

對決議草案提出意見時,國防部政治學院院長鄧世祿少將建議在第9條第1款為越南祖國陣線補充”依法控制國家權力”的短語。因為”控制權力”在該組織的職能中尚未有,而有充分的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來補充。

“陣線實施對國家機構活動的監督、社會批評,現在增加這一權利正是擴大民主,提出需要解決的準確、正確決策,為新時代國家發展創造便利”,他說。

如果補充這一職能,越南祖國陣線作為政治體系的一部分,由黨領導,是人民政權的政治基礎,集合發揮全民族大團結的力量,體現人民的意志、願望和發揮人民的主人權利,代表和保護人民的正當權利和利益。越南祖國陣線實施民主,增強社會共識,監督社會批評;依法控制國家權力;反映人民的意見和建議給國家機構;參與建設黨、國家,人民外交活動,為建設和保衛祖國做出貢獻。

第五軍區參謀長潘大義大校建議補充規定,在設立、解散、合併或劃分行政單位,調整行政邊界時必須徵求當地人民的意見,因為這些問

(編譯:李程 越南中文社;審校:Ken;來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