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銀行區域2分行剛剛發佈文件,要求外匯兌換代理嚴格按照授權合同執行外匯兌換代理的任務,包括與信用組織授權合同中的具體條件和要求。
同時,嚴格遵守外匯兌換代理只能通過現金購買外匯,並將兌換的外匯現金出售給授權的信用組織的規定,遵守外匯管理和外匯兌換代理的規定。
“嚴禁非法買賣外匯,執行好政府和越南國家銀行的反美元化政策。”
“作為外匯兌換代理的經濟組織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按照規定進行報告,配合併為授權信用組織以及國家管理機構的實際檢查創造條件”,國家銀行區域2分行強調。
根據國家銀行區域2分行的要求,在運營過程中,外匯兌換代理必須不斷更新相關文件和規定。同時,加強確保外匯兌換活動及其他活動安全和安全的流程和措施。
嚴格遵守關於滿足外匯兌換代理運營要求的物質基礎的規定。交易地點必須配備至少包括電話、傳真機、保險箱、公開匯率公告板、記錄授權信用組織名稱和外匯兌換代理名稱的標牌。
此前4月,國家銀行區域2分行已發佈文件警告民眾在銀行買賣外匯,不要在自由市場買賣,違反規定並存在許多風險。
“民眾現金外匯的買賣、轉移必須按照規定執行。違反情況將按照貨幣和銀行領域行政違規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因此,民眾如有合法外匯需求應聯繫銀行,不要在自由市場買賣外匯,違反法律規定並存在許多風險”,國家銀行區域2分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