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已頒佈第3026/QĐ-BGDĐT號決定,正式出臺生產加工領域本科、碩士和博士層次的培養標準,該決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這一標準被定位為適用於該領域各專業所有培養項目的通用最低要求,目標是培養具備職業技能、創新思維並能滿足企業和勞動力市場發展需要的高質量人力資源。

根據教育與培訓部的說明,培養標準涵蓋目標、產出標準、輸入標準、最低學習量、結構、內容、教學方法與學習結果評估,以及保障培養質量的實施條件等要求。該部表示,頒佈標準旨在確保多樣中的統一性和銜接性,發揮各培養機構的能力,統一培養方向,保障人力資源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科學技術、創新創意和國際融入的需要。

該標準依據第54/2026/TT-BGDĐT號通知關於高等教育各層次培養項目的規定製定,並對應越南國家資格框架中由總理第39/2026/QĐ-TTg號決定附帶的層次要求。各培養機構須以本標準及實際情況為依據,建設、審查、發展、審定、頒佈和執行培養項目,設計並實施主修—輔修、跨學科、交叉學科或雙學位項目,同時制定招生、培養組織管理、畢業認定等規定,並就培養項目質量向國家管理機構承擔問責。

在過渡安排上,決定生效後頒佈的生產加工領域本科、碩士和博士培養項目須按該決定執行;對於決定生效前已頒佈的項目,培養機構須在決定生效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審查和更新,確保符合標準的各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