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阮文景建議組織車輛進出環島,而不是自由通行

5月28日上午,國會討論了關於修改、補充《能源使用法》若干條款的草案。

討論中,代表阮文景(平定省)提出補充內容,需要優先鼓勵個人和組織提出合理的交通組織方案,以便車輛能夠快速通行。這一內容有助於節約和高效使用能源。

如果交通堵塞,無論是汽油車、電動車、混合動力車還是使用液化氣的車輛,都會比平時消耗更多的能源,比正常通行的汽油車消耗更多的能源。

他舉例說,據統計,僅胡志明市每年因交通擁堵造成的損失約為60億美元,河內約為10億美元。

從這裡可以想像,全國因交通擁堵造成的浪費是非常巨大的。

時間的浪費對健康和環境的危害,以及由於交通擁堵導致的交通工具能源使用的不小浪費。

這推高了物流成本,增加了產品成本,降低了越南商品的競爭力。

他還提到,河內曾經發起過尋找減少交通擁堵的想法和解決方案的比賽。

他認為,城市交通擁堵的解決方案需要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合理分流組織和增加交通用地比例等綜合解決方案。這是為政府機構準備的解決方案。

至於尋找減少交通擁堵的想法和解決方案,目前只能應用於每個交通節點,每個局部區域,但將為交通參與者帶來巨大利益,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他舉了一個在胡志明市第一郡富東六岔路口組織交通非常好的例子,這種組織方式可以應用於全國大多數城市擁堵的環島。

儘管這個環島總是擁擠,但即使在高峰時段也不會發生擁堵。

他說,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發現不是讓車輛自由進出環島。這裡安裝了四個交通信號燈,以調節來自環島外和環島內的車輛,環島內有兩道停車線讓車輛讓行。

這樣,不是讓數百輛車自由移動,而是將車輛分成六個車組。

控制中心可以通過信號燈輕鬆控制六個車組,避免環島內超載,從任何方向都不會發生交通擁堵,有助於有效利用周邊地區的基礎設施。

這已經幫助每天通過環島的成千上萬輛車不堵車,帶來了時間、健康環境、能源和區中心活動的巨大利益。

阮景還帶來了關於環島交通組織的圖片板作為證明。

阮景明確指出,這種模式可以應用於胡志明市第十郡民主環島。

基於上述分析和例子,他建議補充規定,建設部有責任指導和指導尋找減少交通擁堵的想法和解決方案的組織工作。

關於促進節約和高效使用能源基金的規定,阮景建議補充一個內容,資助有可行減少交通擁堵想法和解決方案的非國家個人和組織,可以在多個地方實施,不與國家預算支出的任務重疊。

他明確指出,具體規定對非國家個人和組織的資助基金,將確保與減少交通擁堵相關的基金支出不會與正在使用國家預算的個人和組織的項目課題重複。

同時避免國家機構中的個人和組織減少在機構的主要工作時間,以研究這個基金的任務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