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省公安交通警察局於5月28日作出了對司機的處罰決定。

高速公路上倒車司機被罰款3500萬越南盾

此前,5月26日14時50分,一名32歲的男司機,來自南定省Vụ Bản縣,駕駛一輛四座車在河內-太原高速公路上行駛。由於錯過了太原省Sông Công交流道的出口,該司機決定倒車返回。

在倒車過程中,司機打開了警告燈,但差點與一輛高速行駛的另一輛車發生事故。違規行為被另一輛車的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來。

高速公路上倒車司機被罰款3500萬越南盾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高速公路上倒車將被罰款3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並扣除駕駛執照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