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總理要求將生產經營及優先領域的貸款利息下調1.5至2個百分點,以支持民眾和企業。經濟專家、博士黃清田(Huỳnh Thanh Điền)就此向媒體表示,這一主張在當前階段是必要的,但落實需要具體措施,不能只停留在要求或銀行承諾層面。

黃清田指出,越南銀行體系有數十家銀行,無法簡單要求所有銀行統一降息,因為各銀行還有股東並須維持經營。他認為關鍵在於形成壓力:可要求國有資本控股的銀行群體率先下調利息,政府向這一群體下達降息目標,同時為企業更便利地獲得資金創造條件;當這一群體降息後,其他銀行為競爭和放貸也會考慮跟進。他還提出,可研究對銀行實施存款利息上限和貸款利息上限,並加強檢查監督。

對於由國家財政提供2個百分點利息補貼以支持企業的建議,黃清田表示該機制此前多次提出並在過去實施過,但效果不高。他以胡志明市曾推出的低息貸款支持計劃為例稱,其准入條件相當嚴格,通常只有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才能獲得貸款。他認為補貼並非問題根源,實施還涉及多個環節以及各方的風險與利益,存在收益與所承擔風險不相稱的情況。

在讓降息惠及中小企業、生產及出口企業方面,黃清田建議放寬抵押要求,可依據財務報表、現金流和經營合同進行審核,使貸款條件更為便利。他同時表示,企業須具備經營能力才會借貸,問題不只是降息,還要為企業實際經營創造條件。他提到《中小企業支持法》規定優先讓中小企業參與公共採購,但實施中企業仍須滿足勞動、環境等較高標準,許多企業難以達到;此外,在越外資企業仍從國外進口原輔料和零部件,而國內企業有生產供應能力卻未獲相應支持,應創造條件讓國內企業進入供應鏈,使資金流入生產。

黃清田認為,利息只是企業發展問題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同步推出措施,首先讓企業獲得訂單,落實中小企業參與公共採購的優先政策,並推動國內企業為其他企業生產供應原輔料和零部件。他提出應引導資金流向生產經營,銀行應明確金融中介角色,使用吸收的資金服務經濟,管理機關則須有具體辦法落實降息目標,因為僅提出要求而缺乏有力執行措施很難取得結果。他還提到,在越南人們有錢時多選擇買地、買黃金或參與投機,資金不進入生產而集中於投機,信貸也可能流向這些領域,因此須從根源上降低房地產投機的吸引力,推動證券市場讓投資者真正為企業提供資金,並改善行政手續,例如企業註冊成立較快,但退出市場、辦理註銷卻困難且成本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