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上午,胡凱德先生 – 社會住房D7 – D10公寓管理委員會主任(位於寧順省潘朗-塔佔市)表示,已代表居民向潘朗-塔佔市人民委員會提交集體請願書,要求解決Phong Phat貿易與服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Phong Phat公司)非法佔用該公寓用地的問題。
這是《青年在線》此前報道的事件,之後寧順省有關部門介入處理。
據德先生介紹,社會住房D7 – D10公寓管理委員會多次反映Phong Phat公司在該公寓非法佔地和無證建設的問題。隨後,相關部門檢查後得出結論,該公司已佔用公共用地。
寧順省建設廳監察局於2025年5月5日作出決定,對Phong Phat公司處以70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並要求在20天內恢復原狀。
至今已超過期限,但Phong Phat公司仍未執行處罰決定和恢復原狀。

關於上述事件,寧順省建設廳監察局局長阮文木表示,建設廳已向省人民委員會提交文件,報告解決社會住房D7 – D10公寓的問題。
報告指出,Phong Phat公司佔用社會住房D7 – D10公寓的公共部分,影響了居民活動和防火、滅火工作。
據寧順省建設廳介紹,至今已超過行政罰款決定規定的繳納罰款期限,但Phong Phat公司仍未執行,儘管建設廳監察局已發出提醒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