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資產拍賣服務中心10月16日通報,將繼續拍賣芝陵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體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資產包含10本權證、共14塊土地,位於海洲坊,起拍價為85500億越南盾,加價幅度為900億越南盾。相比最近一次拍賣的88200億越南盾,此次起拍價下調了2700億越南盾。拍賣預計於2026年10月29日以線上形式舉行。

該地塊首次拍賣是在2026年4月,當時起拍價超過97060億越南盾。在此前已進行的6次拍賣中,一次被迫暫停,其餘5次均因無人購買而未成功。芝陵體育場已完成拆除,以服務於拍賣工作。地塊面積超過5.5萬平方米,位於峴港市中心,被黎筍、吳嘉 tự、雄王和芝陵四條街道環繞。

拍賣中心提醒參與者需自行了解並評估資產的開發與使用能力。民事執行機關及拍賣組織單位不對資產是否滿足中標者投資項目、建設需求承擔責任。中標者須依法完整辦理投資、建設及相關手續,並自行承擔項目實施、變更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標者還須繳納根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2024年7月1日第1416/QĐ-UBND號決定追徵的超過1390億越南盾土地使用費。該款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不超過30日內繳入國庫賬戶。參與者須承諾履行上述義務,且不得就相關問題提出申訴或訴訟。

此次拍賣旨在執行範功名及同案犯案件(第一階段)判決的一部分。根據判決,範功名、由其擔任主席的天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另外兩家公司須向銀行償還本金超過41320億越南盾,以及4.08億越南盾一審民事案件受理費。執行擔保資產為芝陵體育場綜合體的土地使用權。

截至目前,執行機關已收取4.08億越南盾民事案件受理費和近4670億越南盾執行款。尚須執行的本金超過36650億越南盾,未計產生的利息。芝陵體育場於2010年被峴港市政府出售給天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用於建設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體。獲得土地後,該體育場地塊被分為10本土地使用權證,並抵押用於向銀行借款。範功名被起訴後,芝陵體育場成為與案件相關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