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進功 – VCCI主席 – 在5月31日由政府組織的關於第68號決議的座談會上發表了上述言論。
代表越南工商聯合會,范進功表示,企業界對第68號決議感到非常振奮,可以說企業家和企業界的精神從未像現在這樣高漲。
“第68號決議提出了非常困難和敏感的內容,如刑事化問題,以便民眾和企業放心投資生產經營”,范進功說。
范進功期望未來許多大的障礙將被消除。其中包括制度、政策和行政程序的瓶頸。目前仍有許多經營條件和行政程序不合適,需要削減或簡化。
VCCI主席舉例說,一個典型的土地使用投資項目正在執行至少12部法律、20多項法令和通知的行政程序,這些通知經常不斷變化。因此,完成程序的時間即使快也要18-24個月,通常接近3年。
目前,政府和總理已經並正在非常堅決地改革行政程序,情況也在不斷改善。范進功希望行政程序改革將繼續加強。
第二個障礙是企業家和企業界自身的心理、思想、道德和商業文化。范進功指出,有一種思想是”企業不想做大”,民眾則猶豫不決地投資經商。因此,銀行存款現象如現在這樣高。
然而,范進功認為,第68號決議已經打破了這種不想做大的心理。證明是最近兩家大型國內企業大膽提出投資高速鐵路項目,表明企業已經不再猶豫,他們接受真正的商業會有風險。
VCCI主席提到的另一個障礙是,少數企業家和企業仍有非法、不道德地致富、盈利的思想。目前我們看到一些案件被發現,特別是食品、藥品。
在座談會上,阮國協 – 越南承包商協會主席表示,第68號決議要求企業是服務對象而非管理對象。這是企業非常欣賞的問題。然而,如何在實施文件中改變這四個字,對我們現在的公務員來說是一場思維、認識的革命。
阮國協講述,在一個地方,當投標一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時,由於指導法令不明確,當地部門要求企業必須詢問計劃和投資部,直接是投標局和法制局,花了5個月時間回答,但也沒有明確回答,因為文件沒有直接進入問題,只是引用法律條款並要求地方適用。
在那5個月後,阮國協詢問農業和環境部才處理完畢。這樣花了7個月,企業必須等待程序、文件不明確。如果是服務的觀點,阮國協認為應該更早回答。
從上述實際情況,阮國協建議允許每6個月一次,各地需要與投資、生產、經營的企業按領域會面,為公共機構提供行政程序需要吸取教訓和需要在管理工作中改變的意見。
此外,阮國協反映在適用新法律的過程中,政府都出臺了具體的指導法令和通知,但有些文件的規定在實際適用到具體情況時並不真正合理、準確。
例如,第103號法令關於指導企業繳納土地使用費的規定非常不完善和不合理,因為土地定價,企業不能參與,但當土地定價延遲時,企業必須補繳。這是企業認為非常不完善的一筆錢,非常希望政府總理解決這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