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化省一名青年在超過一週時間內被交通監控攝像頭記錄四次違法,共涉及八項違法行為,警方據此對其作出行政罰款600萬越南盾。清化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已傳喚當事人到案說明情況。
據清化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通報,2026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交通監控攝像頭在河城坊多個路口記錄到同一人駕駛摩托車違法四次,合計八項違法行為。其中四次為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三次為搭載的乘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次為摩托車上載有兩人。
警方通過提取監控數據並核實信息,傳喚居住於河城坊、2007年出生的D.C.H.K到案,以查明上述違法行為。依據第168/2024/NĐ-CP號法令及修訂補充的第238/2026/NĐ-CP號法令,交通警察處已對D.C.H.K作出行政處罰筆錄,罰款總額600萬越南盾。
清化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藉此提醒民眾參與交通時嚴格遵守規定,佩戴符合標準的安全頭盔並正確繫好扣帶,不超載載人。該機構表示,監控攝像頭的應用有助於提高發現和處理違法行為的效果,同時提醒每個人增強自覺意識,避免再次違法,保障自身和社區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