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中午,廣南海事港務局局長黎文良確認,船主已聘請打撈單位打撈一年多前在李山島海域沉沒的拖船駁船,導致4人死亡,5人失蹤。
據黎文良介紹,明靈有限責任公司(船主)已聘請李山島的專業潛水員進行打撈,取代了已收錢、簽訂合同但遲遲未執行的打撈單位。
沉船位於水深45米的位置,通過用繩索連接浮標然後逐漸將船升起的方式進行打撈。經過一天的連續工作,到6月1日晚,拖船已浮出水面。
“目前拖船已被帶到李山島船隻停泊區,供廣南省公安調查機關進行勘察,調查事件原因。”黎文良說。
這支打撈船隊的潛水員正是船主和黎俊有限責任公司(租用拖船和駁船的單位)在事故發生時聘請潛入沉船區域的潛水員。
沉入海底一年後,拖船被牡蠣和生物覆蓋,船體的損壞和變形痕跡也清晰可見。
目前挖掘機仍沉在海底,無法打撈。黎俊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范氏明麗表示,將請有經驗的潛水員計算打撈方案。
“最大的困難是挖掘機沉在65米深的水下,這是打撈過程中的一大挑戰。必須仔細計算,打撈潛水員必須真正有經驗。”範麗說。

2024年4月23日中午,拖船LA-06695拖帶駁船LA-06883從峴港市岐河港運載1236噸石塊到廣南省李山島建設碼頭防波堤。
大約4月24日凌晨4點,拖船和駁船發生事故,沉沒在距離李山島3海里的地點,造成4人死亡,5人失蹤。一年多後,關於5名失蹤受害者的信息仍然杳無音信。
4名遇難者不在5名登記離港人員名單中。
事故發生後,駁船翻覆,浮在水面上,被拖入李山島船隻停泊區;拖船和挖掘機沉入海底。
事件發生後,廣南省公安調查機關根據刑法第272條決定立案調查水路事故。廣南省公安主持勘察現場、屍體和駁船,確認4名遇難者因溺水死亡。
由於船主未打撈拖船LA-06695和挖掘機,立案一年後,公安仍未能確定船上的痕跡,相關部門不斷髮文要求船主儘快制定打撈方案,完成船隻勘察工作,為調查工作服務。
5月19日,廣南省人民委員會發文要求廣南海事港務局主持,與船主、打撈單位緊急打撈沉沒的拖船和挖掘機,為調查工作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