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越南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在河內正式簽署《越南—歐洲自由貿易聯盟自由貿易協定》(VEFTA)。越南工貿部部長黎孟雄與EFTA成員國代表在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見證下完成簽署。
EFTA由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組成。協定承諾範圍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競爭、中小企業、爭端解決以及貿易與可持續發展等領域;貨物貿易部分涉及關稅、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海關和貿易防衛。
越南與EFTA成員國的雙邊貿易額年均接近20億美元。越南主要向EFTA市場出口水產品、鞋類、紡織品、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和零部件,並從EFTA進口工業機械設備、化學品、藥品和生產原料。
投資方面,截至2025年底,瑞士在越南有234個投資項目,註冊資金超過24億美元;挪威有62個項目,註冊資金超過2.01億美元。EFTA多家大型集團已在工業、食品、藥品、能源和技術等領域在越南開展業務。
越方表示,協定有望幫助越南實現出口和進口市場多元化,提升企業競爭力,更深入參與全球價值鏈,並吸引高質量投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協定也被期待為越南與EFTA成員國帶來新的合作機會,推動經濟增長、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