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陳志光簽署公文,指示各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縣市不組織經驗學習團,直至按規定完成行政單位調整。
根據公文,近期媒體反映組織經驗學習團效果不佳,耗費資金,在機構精簡階段引起不良輿論。
各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縣市人民委員會應集中指導各單位在管理、經營範圍內做好工作。
直至按規定完成行政單位調整前,不組織經驗學習團。
各單位負責人如讓下屬單位違規,需向省人民委員會負責。

6月2日,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陳志光簽署公文,指示各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縣市不組織經驗學習團,直至按規定完成行政單位調整。
根據公文,近期媒體反映組織經驗學習團效果不佳,耗費資金,在機構精簡階段引起不良輿論。
各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縣市人民委員會應集中指導各單位在管理、經營範圍內做好工作。
直至按規定完成行政單位調整前,不組織經驗學習團。
各單位負責人如讓下屬單位違規,需向省人民委員會負責。
(編譯:李程 越南中文社;審校:Alex;來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