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自由'必須知道擔憂

為什麼?因為當減少手續時,如建築,申請許可證或必須接受建築檢查的麻煩將不再困難,但仍有一個“關卡”每個人都必須通過,那就是遵守法律。“關卡”高低,崎嶇或平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

首先,必須明確從前期檢查轉向後期檢查,減少申請-給予、許可等手續…並不意味著放鬆管理,而是將管理機構的初始“把關”從文件轉移到民眾的法律遵守。

如果當事人僱傭企業設計、承包商…規範操作,那麼這不再是“關卡”,而只是正常的後期檢查手續。

相反,如果當事人、設計師、承包商…對規定模糊不清,或者仍然習慣像以前一樣先建後“跑”合法化…那麼後期檢查如果執行法律的後期檢查嚴格,將成為“關卡”。

有時這是一個當事人如果嚴重違規就無法通過的“關卡”。正因為如此,才說從前期檢查轉向後期檢查在法律框架內獲得“自由”,但必須因此擔憂。

這裡的擔憂正是必須準備心理、裝備以遵守法律。只有這樣,後期檢查才能成功,減少成本,減少騷擾…

另一個需要提到的變化是社會對違規行為的看法。長期以來,當有非法建築、髒食品、商業欺詐、環境汙染…違規行為時,立即有人問:“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檢查、調查?”…

現在有了後期檢查,就不能像以前那樣“從一開始”,而是“後期檢查發現錯誤為什麼還能合法化”…

當然,為了使後期檢查成功,還必須滿足兩個先決條件。第一是法律規定必須明確,不能有多種解釋,以便民眾應用而不猶豫,不被挑剔。

第二是執行公務的人在後期檢查時必須公正、規範、透明。

但回顧現實,管理機構已經習慣了前期檢查,當要求後期檢查時則手忙腳亂,企業和民眾也有接受前期檢查麻煩的心理,當後期檢查時則馬虎,容易將錯誤合法化。

因此,如果未來大力轉向後期檢查而不改變,不消除這種習慣,肯定會給當事人(如建錯、違規、必須拆除…)帶來更多麻煩,給管理機構和寬鬆管理的目標增加工作,但不如預期。

我們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後期檢查工作中已經有了很大的教訓。

長期以來,企業被允許自行宣佈產品質量,但很多情況下不遵守自己宣佈的內容,直到後期檢查嚴格才暴露出“宣佈一套,質量另一套”,甚至賄賂職能部門以合法化好貨、高質量。

因此,進入後期檢查時期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建立後期檢查文化必須從管理機構、企業和民眾開始。後期檢查文化的基礎是明確的法律,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