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社會住房兩年,支付超過70%仍未收到房屋

6月4日,安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潘維光簽署了關於對安江金城社會住房區(T3、T4樓)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的通知,該項目位於龍川市,由東亞貿易與服務股份公司開發。

據此,安江省建設廳同意對T3樓的全部公寓及各層進行驗收;T4樓1層的26套公寓(符合第02號建設許可證)以及從2層到10層的公寓進行驗收。

這兩棟樓的總建築面積為4,793.6平方米。共有10層,其中包括1層地下室(用於停車和放置技術系統)、10層地上樓層和1層技術層。工程高度超過35米。

投資方必須按照項目進度完成並驗收技術基礎設施(包括在驗收T3、T4樓公寓前完成N15道路),以便工程投入使用。

投資方必須審查、保存工程檔案,確保準確、真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標準、竣工圖紙和法律,對驗收質量負責。

“對於T4樓剩餘的4套公寓(公寓-01;公寓-05;公寓-12;公寓-24),投資方有責任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手續,並按照審查、批准的設計文件和頒發的建設許可證組織施工、竣工驗收,並向建設廳報告,以便依法組織驗收檢查”,文件指出。

購買社會住房兩年,支付超過70%仍未收到房屋

此前,許多購買東亞公司T3、T4樓社會住房的居民感到不滿,因為他們已經支付了超過70%的款項,但至今仍未收到房屋,儘管他們已經在兩年前支付了款項。

5月底,安江省聯合檢查組對工程進行了實地檢查,以解決東亞貿易與服務股份公司關於T3、T4樓已建成但未驗收的建議。

根據檢查記錄,安江省公安要求投資方修復1層4面牆(位於公寓12-34、05-33、01-32、24-31之間),將公寓數量從34套減少到30套,不屬於消防設計審查範圍。投資方必須確保按照現行消防標準進行修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