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10月18日進入第二個工作日,在河內國會大廈由國會主席陳青敏主持。當天上午8時至8時45分舉行全體會議,由國會副主席阮克定主持,聽取多項法律草案的呈文與審查報告。
全體會議審議的內容包括:外交部長黎懷忠受政府總理委託,呈報《國際協議法(修訂)》草案;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主任黎晉進作該草案的審查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阮輝進則就《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的吸納、解釋與修改作報告,並呈報關於試行不經定罪追繳和處理涉案財產機制的國會決議草案。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範志孝就上述刑事訴訟法草案的修改意見及決議草案審查情況作報告。
會議還處理交通基礎設施議題。建設部長陳鴻明受政府總理委託,呈報關於總結2013年11月29日第66/2013/QH13號國會決議執行情況、終止胡志明公路兩車道規模建設投資項目的呈文;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作相關審查報告,涉及終止第38/2004/QH11號和第66/2013/QH13號決議所定目標。
自9時起,國會分組討論四項內容: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7年計劃草案;2026年國家預算執行、2027年國家預算概算及中央預算分配方案,以及2026年公共投資計劃執行與2027年計劃草案;2025年國家預算決算;第66/2013/QH13號決議總結及胡志明公路兩車道項目終止投資事宜。當天下午14時起繼續分組討論上述四項內容。
按議程安排,10月19日上午國會舉行全體會議,聽取《資產拍賣法(修訂)》和《收養法(修訂)》的呈文與審查報告,隨後分組討論;下午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及其實施決議草案,以及《刑事偵查機關組織法(修訂)》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