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細劇本導致165人落入‘去同奈買地’陷阱

同奈省人民檢察院剛剛發佈起訴書,指控黃有長(34歲,居住在胡志明市)及其86名同夥犯有詐騙侵佔財產罪。

租用‘演員’假扮買家以詐騙

根據起訴書,從2021年到2023年,黃租用阮文安(29歲)名義成立了幾家公司,包括:萬福房地產投資與發展服務股份公司、祿福投資建設經營股份公司和Green Link Real房地產有限公司(均設在胡志明市)。

儘管安名義上是總經理,但實際上這三家公司都是由黃出資成立並直接運營的。安被指派為尋找土地來源的聯繫人,與地主聯繫或購買土地。然後自行繪製項目圖紙,命名並在圖紙上劃分地塊。

下屬領導將指導銷售人員通過拍攝或從社交媒體下載美麗房屋的圖片來尋找客戶。

在將售價調整至低於市場價格後,這些圖片被上傳到公司網站、chotot.com等,使用“急需出售以定居”、“銀行清算”、“廉價土地”等吸引買家的心理詞彙。

此外,公司還僱人假扮買家(稱為AC或木腳),組織這些“演員”按照預先編寫的劇本在活動中接觸客戶。

為了隱藏身份,被告購買了數百張匿名SIM卡,用假名交給員工,“木腳”與客戶交流。每次客戶支付定金,交易完成後就會銷燬SIM卡。

同時,銷售人員還從公司接收客戶數據包或被告指導在網上購買。其中包括曾經購買大品牌的客戶的個人信息、電話號碼。

從感恩禮物邀請開始的鉅額詐騙

從這個數據包出發,電話員工冒充大品牌顧問,提供價值1500萬至3000萬越南盾的旅遊或購物感恩計劃。目的是吸引客戶購買土地。

精細劇本導致165人落入‘去同奈買地’陷阱

如果客戶同意,員工將安排預約。然後,祿福公司提前安排數百名穿著得體的員工和一些“木腳”陪同客戶參加。

銷售人員謊稱公司正在組織介紹胡志明市周邊房地產項目的活動。然而,一些人只是為了居住而購買房屋,沒有購買房地產的需求或只是來領取感恩禮物,因此拒絕參與。

這時,銷售人員繼續建議客戶只是參觀項目而不需要購買。不等客戶同意,銷售人員和“木腳”一起製造情況,將客戶推上52座的汽車,前往黃及其同夥在同奈虛構的“幽靈項目”。

車上有40-50人,但只有3-5名真實客戶,其餘是公司員工和假扮客戶的“演員”。車窗被拉上窗簾,客戶不知道路線。

在途中,主持人將組織遊戲,抽獎贏得項目定金的獎勵。同時,“木腳”接近真實客戶,談論項目的潛力,然後邀請客戶一起支付定金以“衝浪”投資,享受差價。

目的地是“幽靈項目”——實際上是搭建帳篷、桌椅、音響、橫幅的土地,營造出類似活動的景象。周圍用帆布圍住,有保安防止他人接近。員工互相示意,為真實客戶撐傘以識別。

一些客戶沒有購買土地的需求,員工謊稱有遠方的人想購買項目土地但無法及時到達,請客戶幫忙支付定金。同時承諾回到公司後會有人回購定金,客戶可以從幾百萬到幾億越南盾中獲利。

回到公司後,“木腳”帶著從5000萬到10億越南盾的錢袋(由公司提供)以建立信任。然而,“木腳”提出回購地塊定金的條件是必須與祿福公司簽訂“定金合同”。為了獲得這份合同,客戶必須支付相當於土地價值60-70%的金額。

接著,“木腳”要求客戶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如果客戶資金不足或不同意完成地塊轉讓,將失去已支付的定金。

如果客戶轉賬足夠購買土地,公司將帶客戶到公證處簽訂轉讓合同。然而,只有客戶簽訂合同,沒有土地賣方,客戶也無法查看地塊信息。

對客戶推卸責任

完成轉讓手續後,客戶聯繫“木腳”回購定金,但此時會被拒絕或無法聯繫。

而新購買的地塊與介紹的地方不符,位於數十公里外的其他地方,價值也低得多。

當客戶到公司投訴時,祿福公司將派出法務人員解決,將責任完全推給客戶並否認所有責任。

通過上述手段,從2021年12月到2023年8月,黃及其下屬實施了159起詐騙案件,侵佔了165名受害者的財產,總金額超過2550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