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省將在調整後加強34名省級幹部到新鄉鎮,其中有5名省委委員

6月4日下午,常駐書記處書記陳錦繡與廣南省委常務委員會就實施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的工作進行了會議。

關於組織機構調整、行政單位的工作結果報告,廣南省委書記梁阮明哲表示,截至目前,根據中央指導委員會關於省級行政單位調整、合併的第47號計劃,省委常務委員會已領導實施,確保進度。

關於建設鄉鎮行政單位合併方案,不組織縣級,徵求民意,完善方案,已確保中央要求。

調整前,廣南有233個鄉鎮行政單位,調整後,廣南省還有78個鄉鎮行政單位,減少了155個,相當於調整前鄉鎮行政單位總數的66.52%。

關於安排、實施對鄉鎮幹部、非專職人員的制度、政策,當實施兩級地方政府組織時,鄉鎮、街道、鎮有願望提前退休、辭職的幹部、公務員總數為1,321人,其中提前退休761人,辭職560人。

截至5月30日,已批准根據第178號法令、第67號法令提前退休、辭職的對象名單437例,併為263例發放了資金,總額為282億越南盾。

關於安排幹部、公務員、職員、物質基礎、設備、確保鄉鎮黨委、政府、祖國陣線和職能部門工作的條件:轉移100%縣級編制、當前鄉鎮幹部、公務員以安排新鄉鎮編制。

其中,當前縣級政治系統領導、管理幹部隊伍被安排為新鄉鎮單位的核心。

省委常務委員會決定加強34名省級幹部、公務員、職員到新鄉鎮擔任書記、副書記、人民委員會主席等職務。其中有5名省委委員,2名局長,17名副局長及相當級別,4名科長,5名副科長。

關於合併後鄉鎮黨委、常務委員會及主要領導職務的人事方案,5月30日的會議上,省委常務委員會已審議批准了78個新鄉鎮、街道的關鍵人事方案(書記、副書記、人民議會主席、人民委員會主席、人民議會副主席、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共234人,滿足規定標準、條件。

正在繼續指導各地在6月8日前報告通過78個鄉鎮、街道的黨委、常務委員會、黨委檢查委員會的全部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