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ê Hoàng Châu先生:'如何才能像以前那樣以4.8%的利率貸款購買社會住房,現在6.6%太高了?'

作為實施社會住房的地方,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Phạm Văn Thịnh表示,已經選擇了投資者並實施了約14個項目,規模約為29,000套公寓。

每月買家只需向銀行支付1至200多萬越南盾

一些典型的公寓類型包括:33平方米的公寓價格約為3.7億越南盾,房主只需支付1億越南盾,其餘由政策銀行貸款24年,每月只需支付100萬越南盾。

對於第二種57平方米的公寓,有兩間衛生間,公寓價值為6.7億越南盾。初始支付價值為30%,相當於2億越南盾,其餘由政策銀行貸款25年。因此,這些家庭每月向銀行支付約220萬越南盾。

“當我們遇到他們時,他們非常感動。他們說,在夢中他們才想到下來北江做工人,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們就能擁有這樣的公寓。而且他們非常安心 – 那裡還有幼兒園供孩子們上學” – Thịnh先生分享道。

建設部副部長Nguyễn Văn Sinh表示,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686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實施,規模為627,867套。

在今年前五個月,全國已開工,正在投資建設159個項目,已完成22,649套社會住房公寓。

Sinh先生指出,儘管各地已經預留了大量土地,數量足夠用於社會住房的發展,但這些土地的”質量”仍然沒有得到保證,許多社會住房地塊被規劃,佈置不合適,位於遠離中心的地方。

項目還缺乏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的連接,因此無法立即投入使用;土地清理工作緩慢導致無法將土地交付給投資者,影響了項目進度。

項目實施還受到程序上的障礙,必須遵守與普通商業住房項目相同的程序。與確定投資主張、選擇投資者、頒發建築許可證、確定銷售價格、選擇購房對象相關的手續仍然存在許多不足。

Lê Hoàng Châu先生:'如何才能像以前那樣以4.8%的利率貸款購買社會住房,現在6.6%太高了?'

特殊政策幫助減少手續至1,000天

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主席Lê Hoàng Châu先生也認為,實施社會住房政策存在障礙。以胡志明市為例,總理剛剛補充要求實施10萬套社會住房,但在2021-2024年階段僅實施了6,000多套,意味著僅超過6%。

因此,按照舊機制發展100萬套社會住房的目標是無法實現的,因此Châu先生認為,國會關於社會住房發展的特殊機制政策的決議具有重要意義。

其中值得注意的政策是成立國家住房發展基金,發展與社會住房項目連接的技術基礎設施。

Châu先生還期望,通過決議中的政策,將縮短社會住房手續的時間,可能超過1,000天。特別是投資主張批准、投資者批准的手續,當要求規定必須符合詳細規劃時,導致許多投資者現在”卡殼”。

此外,是不通過招標就交給投資者批准投資主張的機制,據Châu先生評價是非常出色的,縮短了以前企業需要1-3個月的時間。

儘管如此,Châu先生還建議需要繼續解決社會住房項目實施中的困難。那就是準備土地基金,清理土地,讓投資者能夠獲得優惠貸款。”如何讓社會住房買家能夠像以前那樣以4.8%的利率貸款,現在6.6%太高了,而且可以貸款25年” – Châu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