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財政部工作組與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就審查、安排、處理辦公場所、項目、工程在調整、精簡機構和行政單位時的情況進行了工作。
河內市財政局領導表示,在調整前,全市有526個鄉、坊、鎮和30個縣級單位。調整後預計剩下126個鄉、坊、鎮(減少400個鄉、坊、鎮),因此一些辦公場所和公共土地剩餘。
目前,河內管理著超過5,245處辦公場所和事業單位活動基地,總土地面積近2700萬平方米,使用建築面積約1700萬平方米。調整後,城市將繼續使用4,948處基地,6處基地在單位之間調配,剩餘291處基地需要處理以避免浪費。

財政局領導表示,由於關於公共資產使用標準和定額的規定仍在完善中(預計在7月1日前頒佈),其中包括根據職位調整工作面積定額,因此確定新行政單位辦公場所安排的適宜性目前僅具有相對性。
儘管中央優先將剩餘基地用於教育、醫療、社區工程等目的,但在許多郊區縣——土地資源豐富的地方——對這些設施的需求已基本滿足。將剩餘基地轉讓給管理房屋的商業組織或交給城市土地發展中心組織拍賣也因數量大、範圍分散在全市而面臨困難,從管理和看守階段就產生壓力。
根據審查的實際情況,河內建議儘早頒佈關於公共資產使用標準和定額的規定,以便在完成各級行政單位調整後立即審查並制定剩餘資產處理方案。城市還提議中央各部委繼續審查轄區內不再需要使用的房屋和土地,按照規定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和處理。

財政部副部長Bùi Văn Khắng表示,部已成立工作組協調審查、處理調整、精簡機構後的公共資產工程、房屋和土地,確保有效使用,避免浪費。工作組還審查了正在建設或已批准投資主張的項目、工程、辦公場所,這些受到行政單位調整過程的影響。
“調整後,辦公場所必須被有效使用,滿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因此,在調整前就審查並提出處理方案非常重要,避免因不符合使用目的而需要後期修改、調整的情況”,他說。
財政部副部長還建議河內經常更新新出現的剩餘房屋和土地清單,補充到計劃中,確保公共資產處理同步、有效、節約並符合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