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站員工打司機;在沙灘上飆車,一人被起訴,一人被行政處罰

最近,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一段視頻,顯示一輛黑色皮卡車在塔迎風區(富安省綏和市)附近的海灘上行駛,當時有很多人在游泳和玩耍。車子行駛了一段距離後,因為沙子鬆軟而無法移動。

在被從鬆軟的沙灘上拖出來後,皮卡車繼續沿著海岸線行駛,並不斷按喇叭。

起訴在綏和海灘飆車的皮卡車司機

同樣,在平定省歸仁市也出現了皮卡車在海灘上行駛並陷入沙子的視頻和圖片。

這兩段視頻發佈後,許多人對此表示憤怒,不理解為什麼汽車會出現在這兩個遊客眾多的海灘上行駛。

6月3日晚,富安省公安調查機關已對在綏和海灘上飆車的皮卡車司機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名起訴,並下達了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命令。

這是範玉強(44歲,富安省綏安縣安振鄉人)。

而在平定省,6月4日,平定省公安交警部門通報了處理在歸仁市海灘上行駛的皮卡車司機的情況,以及為什麼只對“駛入禁區”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原因。

據平定省公安交警部門上校鄧德善介紹,在歸仁海灘上行駛的皮卡車司機是周文麥(48歲),被罰款50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目前,該司機已繳納罰款並取回車輛。

在綏和海灘事件中,司機在眾多人游泳時駕車沿著海灘行駛,按喇叭製造噪音並對他人構成危險。這種行為持續了很長時間。

而在歸仁海灘事件中,皮卡車在海灘上行駛的時間不長。當時海灘上人也較少,對公眾的影響程度沒有綏和海灘事件那麼嚴重…

指控C.P.公司出售病豬的人已向職能部門提供資料

關於C.P公司被指控在朔莊出售病豬的事件,6月4日下午,《青年在線》記者來到指控C.P公司的L.Q.N.(40歲,朔莊省美川縣美川鎮)家中。

N.先生表示,當天上午,職能部門從9點開始工作,大約12點才結束。他也已經提供了相關的資料和證據。

據N.先生介紹,在工作會上,職能部門的人還問他是否因為公司終止合同而“報復”以洩憤。

“我早就反映了,從下級到最高領導,但他們遲遲不回應。直到2025年4月28日,公司才正式回應,我對檢查結果非常失望。因為不想真相被掩蓋,影響民眾健康,我才發聲。我這樣做不是為了個人利益”,N.先生分享道。

《青年》記者提問:有輿論認為你曾得到C.P公司的支持治療腎病,現在你“指控”他們,這樣做對嗎?

N.先生笑了:“哪有這種事,他們沒有支持。公司每年為每位員工提供約2000萬越南盾的健康檢查費,我一次都沒拿過”。

N.先生表示,過去幾天,他收到了很多朋友和民眾的鼓勵和分享。許多人還表示願意幫助和支持他治療疾病的費用。

收費站員工因自動收費賬戶沒錢打司機

6月4日,社交媒體上瘋傳一段視頻,顯示一名司機在通過海防市5號國道的收費站時,因為自動收費賬戶沒錢,被收費站員工罵並打臉。

視頻內容顯示,事件發生在6月3日19點41分,一名男司機在通過海防市5號國道收費站時,欄杆沒有自動打開。收費站員工表示,該車的交通賬戶餘額不足,建議司機檢查自己的賬戶。

之後司機在手機上操作,收費站員工敲窗要求司機倒車讓其他車輛通過,但司機拒絕,認為倒車會被職能部門處理。

由於無法保持冷靜,收費站員工和司機發生了口角。隨後收費站員工打了男司機的臉。

6月4日,與《青年在線》交流時,海防市5號國道管理委員會領導確認已暫時停職該員工,同時提醒所有其他員工更好地服務客戶。

通過這一事件,不少讀者譴責收費站員工的行為,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夠規範。但也有許多意見認為,錯誤源於司機在通過收費站前沒有檢查賬戶。

*在橋上停車扔東西下河,被罰款1350萬越南盾

關於公共場所行為,6月2日,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段視頻,記錄了一名駕駛車牌號為36A-495.xx的男子在萬河橋上停車,打開後備箱拿東西扔下河的情景。

通過核實事件,清化省公安交警部門第一隊確認,該男子是L.V.D.,48歲,住在紹化縣。並對D.先生處以135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

此外,D.先生還被追加處罰,扣除駕駛執照2分,暫扣車輛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