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阮金山解釋禁止教師為正課學生補課的原因

6月9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對《教師法》草案的接收、解釋和修改提出了意見。關於補課的內容引起了較多討論。

禁止教師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補課

文化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在報告中表示,有意見建議政府制定關於補課的法規,並禁止教師違反法律規定進行補課;建議禁止教師為自己直接教授的學生補課。

關於這一內容,阮德榮表示,草案並未禁止補課,而是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參與補課,旨在限制並逐步克服補課氾濫的現象。

目前,教育與培訓部已發佈關於補課的指導通知,其中明確規定禁止教師為自己直接教授的學生補課。

討論中,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阮清海表示,草案規定了被嚴格禁止的行為,其中包括禁止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補課。

然而,實際上,“強迫”學生補課可能會以多種方式變形,給管理工作帶來困難。

阮清海表示,教育與培訓部發布第29/2024號通知規定補課後,教育機構和地方政府已嚴格執行這些內容。

但是,教師可以選擇三種形式進行補課,包括在家補課、在中心補課和在線補課。這導致一些教師通過Zoom、Google Meet組織在線補課班,並向學生收費。

此外,“不以任何形式強迫”的規定可能被規避,通過強迫學生或家長自願報名補課。

因此,她建議草案明確規定什麼是補課,並補充“不得在補課中謀取私利”的要求。

根據阮清海的說法,這樣的規定將有助於明確補課的法律框架,使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的正當願望補課,同時限制教師濫用職權。

她分析說,為什麼醫生可以在工作時間之外看病,而沒有“額外看病”的概念。因此,“補課”的概念非常特殊,“課堂上學習不足或想學得更好,出去補課,這種補課是否收費”。她建議應更明確地規定補課。

許多學生只想聽自己的老師講課,不想聽其他老師講課

國會副主席陳光方同意必須禁止以任何形式強迫補課。

他建議起草機構需要採取措施明確區分強迫或不強迫補課的表現,基於尊重學生和家長的學習權利。

引用教育與培訓部第29/2024號通知,陳光方表示不同意教育部禁止教師為自己正課學生補課。

他說,一個學生在課堂上聽講,如果接受能力強,可以掌握70%的知識。但有些學生只能理解50%,甚至30-40%,並不是每個人聽完課後都能記住和理解。

他說,教育與培訓部規定禁止教師為正課學生補課是為了嚴格,但這樣並不穩定。因為對於許多學生來說,他們只想聽自己的老師講課,而不想聽其他老師講課。

“直接教授的老師是經常接觸、瞭解學生水平和能力的人。不應該規定得太死,只要不強迫就行”,他說。

教育部長阮金山解釋禁止教師為正課學生補課的原因

隨後,教育與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解釋說,補課僅在通知29中明確規定的對象中進行。

補課是指對普通教育課程、初中繼續教育課程、高中繼續教育課程中的學科、教育活動在規定的教學時間之外進行的額外教學活動。

根據阮金山部長的說法,草案中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參與補課。

阮金山表示,這一規定首先體現了教師的道德觀點,而不是專業性質的規定。

關於為什麼規定教師不得強迫正課學生參與補課,部長表示,在執行公務的責任中,教師必須在正課時間內完成對學生知識的傳授。

如果在正課時間內,教師未能完成任務,將無法完成公務責任。

而如果讓教師將屬於公務責任的內容帶回家繼續教授,會導致變形,使教師無法完成自己的公務責任。

他補充說,對於學習好、學習差、準備畢業考試的學生,教師可以在校內教授自己的學生,並已有明確規定。

“這一規定旨在嚴格執行公務責任,幫助教師完成自己的責任”,阮金山明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