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得農省內務廳廳長杜坦松確認,該機構已向得拉縣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要求檢查、核實和處理關於轄區內各鄉、鎮多年欠餐飲費但未支付的信息。
據內務廳,處理欠款必須在合併行政單位前徹底完成。相關集體和個人也需要明確責任。
“那些與未處理完的欠款有關的幹部,將不被考慮安排新的工作崗位”,松先生說。
內務廳還要求得拉縣人民委員會在6月9日16時前緊急報告檢查結果,以便及時彙總,報告省人民委員會。
關於這一問題,得拉縣委書記潘英俊確認,縣委常委會已收到多家經營戶的請願書,反映一些鄉、鎮多年欠餐飲費、辦公用品費。
縣委已指示縣人民委員會要求各地審查、分析各時期的責任,並核實具體的支付義務,特別是那些從上一任期產生的欠款。

不僅是餐館,許多經營辦公用品、鮮花的商戶也是“被迫的債主”。
L.H.辦公用品店的T女士表示,建德鄉從2013年到2020年欠60多萬盾,建德鎮在2020-2021年兩年欠90萬盾。
“所有商品都有記錄,有幹部的簽名確認,但未見支付”,她說。
H.L.花店老闆也反映,建德鎮和建德鄉從2023年至今欠18萬盾的花費,儘管多次聯繫催討,但未收到回應。
目前,相關地方正在派幹部與經營戶合作,重新核實欠款,並明確各時期的個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