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佛教教會中央弘法委員會主席、理事會副主席釋寶嚴和尚在6月11日上午討論省級行政單位合併方案時透露了這一消息。
據釋寶嚴和尚介紹,精簡的主張已在三天前得到教會的一致同意。隨著縣級機構的解散,省級理事會將根據調整後的34個省、市進行重組。合併地區的理事會也將合併,總部設在新省會或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完善後,越南佛教教會的組織系統將包括三個級別:中央、省/市和基層。
預計教會基層和中央代表大會也將比計劃提前一年舉行。基層代表大會將於2026年4月至10月舉行;中央代表大會將於2026年11月舉行,而非原計劃的2027年。

越南佛教教會成立於1981年,是在全國9個教會組織、協會組織和佛教派系自願合併的基礎上成立的。作為具有完全法律地位和法人資格的機構,越南佛教教會代表國內外越南僧尼和佛教信徒,同時也是國際佛教組織的成員。
根據2023年第七次修訂的《越南佛教教會憲章》,教會組織系統包括四個級別:中央(證明理事會及其機構、理事會及其機構);省、市(證明理事會;理事會及其機構);區、縣、市、省轄市、中央直轄市轄市;基層(寺院管理委員會)。
隸屬於教會的宗教組織包括:理事會下屬的中央委員會、學院;越南佛教學院、佛教高等學院、佛教中等學院和各教會級別的宗教培訓機構;中央直轄市下屬的省、市理事會;省、中央直轄市教會理事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區、縣、市、省轄市、中央直轄市轄市教會理事會;寺院管理委員會;教會依法成立的其他宗教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