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委常委會在10月14日會議上審議社會住房與安置房發展情況後決定,在調整城市住房發展計劃期間,暫停受理新社會住房項目的投資主張審批,僅保留部分例外情形。該結論載於河內市委第816-TB/TU號通知。

根據通知,暫停不適用於已獲市委常委會同意投資主張的項目,以及屬於前兩項優先方向的項目。市委常委會同時要求,社會住房發展須納入城市住房發展總體計劃及相關規劃統籌考慮,與城市發展方向、實際需求和資源平衡能力相銜接,土地使用須講求效率,避免分散投資和資源浪費。

市委常委會確定三條優先發展社會住房的路徑:優先開發已由城市新區、住宅區投資方按規移交或即將移交給城市的土地,尤其是已完成同步技術基礎設施投資的乾淨地塊;其次是在多功能城市區內結合安置房城市區建設發展社會住房;對集中新建的社會住房項目,則要求符合規劃、實際需求和實施能力,最大限度限制批准零散、碎片化、規劃與基礎設施不同步的項目。

在安置房方面,市委常委會將土地和房源準備列為重點緊迫任務,要求安置工作先行一步,從投資準備階段就與徵地、補償、搬遷計劃同步計算,確保新住處生活條件等於或優於舊住處,並配套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和基本服務。通知要求堅決克服安置房源不足導致項目進度放緩、臨時居住時間延長、增加預算開支並影響民眾權益的狀況,同時避免已投入的土地和房源遲遲不投入使用。

市委常委會要求,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住房發展計劃調整,明確項目清單、土地、資源和按優先順序的實施路線圖;在2026年10月31日前制定並頒佈2026至2030年安置土地和房源發展總體規劃,明確各階段需求與供給能力、現有及擬開發土地房源的位置規模、開發與功能轉換方案、優先順序、資源和進度。城市還須推進數字化轉型,建立集中數據庫和統一的安置土地房源跟蹤調度系統。

市委常委會責成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領導市人民委員會及專業機構,緊急全面核查社會住房項目實施情況、社會住房發展土地及相關規劃計劃,據此調整住房發展計劃,使其符合政府指導、實際情況、城市發展導向和城市預算平衡能力。通知還要求優先集中資源,為2026至2027年階段尤其是徵地拆遷量大的重點項目安排足夠安置房源,並制定跨區域房源平衡調節方案,以克服局部短缺或過剩、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