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Bàn Thạch坊黨委書記阮維恩表示,負責Trưng Nữ Vương路地下排水管線項目的施工方此前將碎石級配料、瀝青混凝土、廢泥、假石和建築垃圾等傾倒至Bạch Đằng路與Hồ Nghinh路交叉口地塊。市職能部門正處理該單位此前在同一區域傾倒危險廢物的違規問題。

阮維恩說,坊黨委已要求坊人民委員會與項目投資方峴港民用、工業工程及技術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溝通,要求施工方在5天內清走全部建築廢料並確保環境達標。對於居民傾倒的假石、建築垃圾等,坊人民委員會須簽約環境處理單位清運至他處依規處理;坊公安將安裝攝像頭,跟蹤施工方整改情況並發現前來傾倒的居民。他表示處理須堅決徹底,發現違法跡象將移交職能部門。

據坊人民委員會2026年9月18日第2344/UBND-BQLDA號文件,該坊要求投資方和施工方只能傾倒施工中產生的有機土和開挖餘土,不得在Bạch Đằng路與Hồ Nghinh路交叉口地塊傾倒碎石級配料、瀝青混凝土、廢泥、假石和建築垃圾。施工方須提供廢料運輸路線方案,承諾運輸過程保證環境衛生與交通安全;監理單位負責跟蹤監督。

文件還要求施工方在2026年10月30日前恢復Bạch Đằng路Hồ Nghinh路至Trưng Nữ Vương路段人行道,並在2026年9月30日前將廢料運出Hồ Nghinh路盡頭公園平整項目邊界。此前9月17日,投資方、施工方、監理單位和坊人民委員會四方開會,就該項目施工情況達成12項內容,其中包括承包商須在Hồ Nghinh和Tam Thăng苗圃允許的棄土場按規定位置和範圍運輸、傾倒,不得擅自在他處傾倒。

按規劃,Bạch Đằng路與Hồ Nghinh路交叉口臨Bàn Thạch河的這塊空地位於Hồ Nghinh路盡頭公園平整項目內,由坊人民委員會交由坊項目管理委員會作投資方。施工方在此傾倒建築廢料,對一個公園項目而言存在環境隱患;居民此前也在此傾倒廢料而未被及時發現、檢查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