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多家美容診所和醫院被罰款

6月13日,胡志明市衛生廳表示已發佈多項決定,對多家美容診所、醫院及個人在醫療領域的多項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具體來說,位於胡志明市Hóc Môn縣Xuân Thới Thượng鄉第7村的315兒童診所(Chấn Văn醫療股份公司)因執業人員在同一時間在多個不同的診療機構註冊工作,被罰款800萬越南盾。

位於胡志明市第10郡第10坊2月3日路的Helio國際診所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按規定建立診療記錄;活動有招牌但未按規定提供基本信息;未經國家機構確認內容就特別產品、商品、服務進行廣告等,被罰款8400萬越南盾。

此外,位於胡志明市第1郡Đa Kao坊Nguyễn Văn Thủ路95C的Kim Xuân Đại Nha股份公司因違規廣告特別產品、商品、服務等,被罰款5300萬越南盾。

該公司被吊銷診療活動許可證3個月;必須拆除、刪除違規廣告。

位於胡志明市第10郡第8坊Nhật Tảo路的西貢首爾美容醫院有限責任公司因建立診療記錄但未按規定完整記錄;執業人員未按規定註冊診療執業;未經國家有權機關確認內容就特別產品、商品、服務進行廣告等,被罰款4800萬越南盾。

位於胡志明市Phú Nhuận郡第17坊Nguyễn Văn Trỗi路22A Vinamit大廈的SILI美容醫院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按規定建立診療記錄;未公示診療服務價格;活動無法律規定的招牌;在獲得診療活動許可證後不保證診療機構的條件等,被罰款2.45億越南盾。

該美容醫院被吊銷診療活動許可證3個月;負責人被吊銷診療執業證書2個月;同時必須拆除、刪除未經國家有權機關確認的廣告內容。

位於胡志明市Thủ Đức市Thạnh Mỹ Lợi坊第1區Đồng Văn Cống路94的DG Gonstead有限責任公司因活動有招牌但未按規定提供基本信息;執業人員未按規定註冊診療執業;未公示診療服務價格;未經國家有權機關確認內容就特別產品、商品、服務進行廣告等,被罰款6100萬越南盾。

該公司必須拆除、刪除未經國家有權機關確認的廣告內容。

此外,胡志明市衛生廳監察局還對其他違規個人和機構進行了處罰,包括Nguyễn Quang Ngọc(Gò Vấp)被罰款3500萬越南盾;Won Center經營戶(第3郡)被罰款6000萬越南盾;Lab Group International越南有限責任公司(第10郡)被罰款4900萬越南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