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國防部長潘文江大將就國防領域11部法律修正草案中的一些內容進行了說明。其中,《兵役法》提出了多項調整內容,以適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

據大將介紹,軍隊將解散縣級軍事指揮部,取而代之的是區域防禦指揮部——這些不是行政單位,而是屬於省級軍事指揮部的軍事單位。縣級軍事指揮部的任務將轉移到鄉級和省級。

目前全國有63個省級軍事指揮部(除河內和胡志明市有特殊性質外),每個地方都有一個預備役團負責軍事和國防任務。新的區域防禦指揮部將基本承擔這些職能。

“我們確定34個新省市有145個區域防禦指揮部,有些省只有3個,但也有省多達6個,這取決於面積、任務要求、人口和其他軍事和國防因素”,國防部長說。

每個區域防禦指揮部可以在特定階段派遣5-7名軍官支持鄉級。合併後的3,321個鄉/145個防禦區域,每個區域防禦指揮部大約有40個鄉,有些區域有50個鄉。國防部一致主張“寓兵於農”和“兵貴精不貴多”,以完成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任務。

據部長介紹,國防部將建設一支精銳、輕便的力量,鄉隊長、副鄉隊長和助理將接受軍事大學培訓。政治局已同意允許尚未具備高級政治理論的鄉級軍事指揮官參加鄉黨委和鄉黨委常委會,並將接受補充培訓。

國防部長:全國預計有145個區域防禦指揮部

對於重點地區,國防部將組織海上常備民兵力量,具備作戰能力,參與主權保護和長期海上活動。

為了同步實施11部法律修正案中的內容,國防部正在起草和調整數十項法令和通知,發送到各軍區、軍團、軍種和地方。目標是從7月1日起,當政府機構轉為兩級時,軍事系統也能順利運行。

此前,代表範文和(同塔省法學家協會副主席)建議將正規軍官派往鄉級擔任軍事指揮官和副指揮官,而不是讓縣級軍官(約20人/單位)全部轉移到省級。範文和認為這是合適的,因為鄉級公安力量現在已經正規化,每個鄉有30-60人。

代表石福平(茶榮省代表團副團長)也同意需要將權限從縣級人民委員會主席調整到省級當取消縣級時,但擔心將太多權限集中到省級會使機構超負荷,降低靈活性。他提議應該有一個相當於縣級的中間組織,隸屬於省級軍事指揮部,以接收和處理文件,同時明確鄉級在參謀和跟蹤執行中的角色,但不賦予最終決策權。

該法律草案預計將於6月27日由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