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大叻市浪平坊(Lang Biang)警方10月19日接到一名男子求助,稱其誤將9億越盾轉入他人銀行賬戶。警方隨後與寧平省春鴻鄉(Xuân Hồng)警方配合核實收款人身份,並在當天協助其完成退款手續。

求助者為阮祿才(Nguyễn Lộc Tài),1985年出生,住在大叻市丹嘉居民區(Đan Kia)。浪平坊警方接報後派出幹部,與寧平省春鴻鄉警方聯合核實,確認收款賬戶持有人為阮公孟(Nguyễn Công Mạnh),住在春鴻鄉。

阮公孟向警方表示,他沒有立即退還,是因為擔心遭遇網絡詐騙,也擔心退款對象並非真正的匯款人。經核實後,浪平坊警方與春鴻鄉警方當天陪同阮祿才前往越南外貿銀行(Vietcombank)樂陽(Lạc Dương)分行,辦完手續並取回全部9億越盾。阮祿才表示高興,並向協助處理的浪平坊公安幹部致謝。

浪平坊警方提醒民眾,在確認轉賬前應仔細核對賬號、收款人姓名和收款銀行,尤其是大額轉賬;賬戶若突然收到不屬於自己的款項,不應自行提取、使用或轉出,而應通知銀行和公安機關,以便按規核實處理。警方指出,故意不歸還他人誤轉財產可能承擔法律後果,視情節和金額,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可能依2015年刑法第176條(2017年修訂補充)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