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林同省公安交警隊表示已與居住在大叻市第10坊的阮進成先生就其在市內兩個路口駕駛汽車闖紅燈一事進行了工作。
根據監控系統數據,6月9日,阮進成駕駛的汽車在阮文渠-二月三日路口闖紅燈。此前,他在市內行駛時也曾闖過一次紅燈。
與職能部門工作時,阮先生表示,在塔農山口行駛時,他發現一名摩托車駕駛員遭遇事故,昏迷不醒地躺在路邊,身上有多處傷痕。
毫不猶豫,他將傷者抬上車,迅速駛向大叻市中心方向,前往林同省綜合醫院。
由於評估傷者情況危急,他決定在兩個路口闖紅燈以及時救治。
交警隊已重新檢查所有數據並與醫院核實信息,確認阮先生的陳述屬實。
如《青年在線》所報道,在完成對傷者的急救程序後,因擔心因闖紅燈行為被罰款,阮先生主動向醫院申請了確認書。
6月10日,林同省綜合醫院急診科確認,阮先生於6月9日17:10將患者P.送至急診,初步診斷為顱腦損傷。
林同省公安交警隊隊長阮文接上校表示,單位未對阮先生進行行政處罰。阮接認為這是一個特殊情況,需要以人文精神和法律執行的靈活性來考慮。
在完成對阮先生闖紅燈行為的豁免程序後,林同省公安交警隊代表阮接向這位有高尚行為的司機表示感謝,並呼籲社會傳播幫助遇難者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