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從後面飛速衝來,撞得我飛起來然後落地昏迷”,正在潮安醫院治療的段先生驚恐地回憶起6月15日晚在平新郡京陽路上發生的連環撞車事故。事故還導致一對母女(72-50歲,家住新平)當場死亡。

吉普車事故受害者:'我被拋高2米'

段先生講述,昨天18點,在完成第一郡黎利路商業中心的活動銷售工作後,他騎摩托車回隆安省芹約縣的家。當經過西部車站約一公里處,在擁擠的車流中,他聽到後面傳來一連串巨大的聲響。剛回頭看看發生了什麼,他就被一輛速度極快的汽車從後面撞上。

這位30歲的年輕人被拋高後落地,面部著地昏迷。”醒來時我發現自己躺在人行道上,手腳無法動彈,頭暈目眩。幸好頭撞地時有頭盔保護”,他說。回過神來後,他看到自己的摩托車倒在20米外的路上,另外兩輛摩托車倒在人行道上,還有一輛卡在車底。兩名婦女躺在他附近不動,血在人行道上流淌。

段先生被送往一公里外的醫院,診斷為髖骨骨折、肩骨骨折、面部腫脹…直接送傷者入院的區域4急救和救援隊隊員黎福祿表示,到達現場時摩托車散落在人行道和車道上。汽車撞倒了隔離帶,在約100米的路段上撞上了多輛車。一輛摩托車卡在車底被拖行數十米。

“當我們接近時,兩名傷勢最重的婦女已經停止呼吸,沒有脈搏,身體多處受傷失血過多”,祿先生說。

吉普車事故受害者:'我被拋高2米'

胡志明市交警部門代表表示,初步認定吉普車有責任,因為它撞倒了京陽路上的隔離帶,然後衝入摩托車道,引發連環碰撞。事故後,司機已離開現場。

今早,一名31歲男子到同塔省公安分局自首,承認是駕駛吉普車的司機。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已將其帶回調查。

此前,事故發生後,通過車牌號,許多人認為吉普車的主人是第一郡酒吧老闆賴有祥,45歲。目前,此人的名字與車輛信息顯示在管理系統上,如罰款、道路費用繳納等。

6月16日中午,賴先生告訴VnExpress,他於2021年以40億越南盾的價格購買了這輛車。2024年年中,他已”將車賣給一名31歲名叫黃的男子”。然而,此前酒吧老闆將車輛文件抵押給銀行貸款,因此無法過戶給新車主。因此雙方已辦理了車主變更的授權書。

“雖然名字還在我名下,但我已不再擁有那輛車,也與事故無關”,賴先生說,並表示已向公安報告了整個事件。

吉普車事故受害者:'我被拋高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