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胡德福:營業額低於10億盾的經營戶應實行定額稅

6月19日下午,副總理胡德福參加了關於財政領域問題的進一步解答,這些問題受到了國會代表的關注。

關於目前取消定額稅的經營戶徵稅問題,副總理明確指出取消定額稅是非常正確的,並且已經在政治局第68號決議中得到了體現。

然而,副總理表示,財政部需要研究,以便為有關當局提供關於在徵稅收入水平上實行定額稅的建議,為貧困戶、小商戶提供便利,並確保民生問題。

他舉例說,對於那些營業額低於10億盾的小商戶,“應該實行定額稅”,因為如果開具發票,經營戶由於沒有進項發票而處於不利地位。

“而沒有進項發票將無法退稅。這將影響到貧困和弱勢群體。

因為本質上,經營戶的稅包括三種:通常繳納的營業執照稅、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營業額小的經營戶實行稅收政策,既能確保稅務機構的便利,又能確保經營戶不損失國家預算”,副總理表示。

對於那些營業額大,例如超過10億盾且有穩定經營地點的經營戶,副總理認為應該按照發票徵稅。

“按照發票徵稅將更加透明,防止稅收流失,併為大經營戶創造條件,使其發展成為企業”,他補充說。

關於稅收政策的更多信息,副總理表示,目前的稅率低於世界平均水平。

例如,目前的增值稅率為10%,過去五年對一些商品和服務降低了2%,降至8%。而在世界範圍內,這一稅率為17-27%。

或者越南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0%。在世界範圍內,這一稅率為20-30%,在亞洲為20-35%。有些稅收僅為5-10%。

“我們已經有了許多優惠的稅收政策,減輕了人民的負擔。接下來重要的問題是,需要節約投資支出和經常性支出,以便有資源實施重點項目、數字化轉型、創新和實現社會保障”,他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