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合併後如何支持幹部出行?

6月21日,堅江省委辦公室消息稱,堅江省委常務副書記林明成已簽署第2345號通知,關於“安江省行政單位調整後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支持制度”的堅江省委常委會結論。

據此,在6月17日的會議上,堅江省委常委會審議了省人民委員會黨委關於第1工作組第124號計劃任務執行結果的第59號報告;省委常委會作出如下結論:

“統一對堅江省和安江省合併後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出行費用、生活費和住宿費的最高支持標準為每人每月550萬越南盾。實施時間為合併後的2年”,文件指出。

堅江省委常委會指示省人民委員會黨委制定關於行政單位調整後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支持制度的決議,提交有權機關決定。

此前,堅江省內務廳徵求了安江省和堅江省政府關於行政單位調整後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支持制度的意見。 安江省幹部在新省行政中心工作(無公務住房、車輛)的,每人每月支持650萬越南盾(汽油費250萬越南盾,餐費150萬越南盾,租房費250萬越南盾)。

調整後,堅江省幹部在鄉級單位工作的(無公務住房、車輛),每人每月支持500萬越南盾(包括汽油、餐費、住宿)。有公務住房、車輛的,每人每月支持餐費100-150萬越南盾,與工資一起發放。

據瞭解,安江省合併後共有102個新的鄉級行政單位(85個鄉,14個坊,3個特區:富國、堅海和土珠),比調整前減少了196個鄉級行政單位(達到6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