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任書記處陳錦繡剛剛簽署了政治局、書記處關於集中完成組織機構和行政單位安排任務的169號結論。
具體來說,在6月20日的會議上,政治局、書記處要求中央和地方機關、組織的領導繼續高度集中領導、指導工作,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實施組織機構和行政單位(特別是在鄉、鎮、特區級別)的安排主張。
政府黨委、國會黨委、祖國陣線黨委、中央團體、中央軍委、中央公安黨委繼續堅決指導部署各領域的組織安排方案,確保質量和進度符合要求。
政府黨委跟蹤、督促新頒佈的議定的實施;及時補充、調整新出現的問題,確保組織活動高效、暢通。
內務部主持,配合各機關係統化鄉級的規定、指導、流程,以建立“鄉級工作手冊”,並在7月1日前完成併發送給各地。
政府黨委跟蹤、檢查嚴格按照中央的主張組織成立省級專業機構的情況,只有在滿足規定的標準、條件時才成立特殊廳局。
政治局、書記處要求檢查、仔細審查各功能部委和地方在接收、提議解決因安排而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的制度、政策支付過程中的流程、手續。
這項工作必須確保手續簡化並立即實施,6月30日前完成支付。
同時,嚴格執行中央、政治局、書記處關於短期內保持組織數量、副職數量、幹部、公務員、職員編制在安排後5年內基本按規定安排的各項主張、結論、指導。
內務部緊急頒佈文件,指導延長和安排、使用鄉級非專職人員的路線圖,6月25日前完成。
繼續領導、指導緊急完成,按照政治局、書記處的結論,將檢查機構、民事執行機構的組織機構系統投入運行。
緊急頒佈指定23個新省市的(新)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的決定,在政治局、書記處通過主張後。
政治局、書記處要求各省市委高度集中,主動領導、指導完善規定的手續,成立組織,安排人事,安排總部,基礎物質條件,以便所有省級、鄉級組織、機關、單位從7月1日起同步投入運行。
縣級黨委頒佈決定,結束舊鄉級黨委的活動。省委、市委常務委員會頒佈決定,結束縣級黨委的活動,同時頒佈決定成立新鄉級黨委。
嚴格執行政治局、書記處在安排、配置幹部中的各項指導;堅決防止、打擊消極現象,局部利益,嚴肅處理違規行為;集中做好財產、財務、管理、文件檔案交接等工作。
組織宣佈中央和地方關於合併行政單位、成立黨組織、指定黨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祖國陣線省、市、鄉、鎮、特區的決議、決定的儀式,於6月30日同步進行(不先組織鄉級,後省級)。
這一內容確保莊重、實際、節約,避免浪費,符合地方實際情況。
政治局、書記處交中央辦公廳配合中央組織部、中央檢查委員會提交常任書記處簽署指定23個新省市的黨委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書記、副書記、檢查委員會的決定。
指導各級黨委、黨組織在全國範圍內同步組織宣佈中央和地方關於合併行政單位、成立黨組織、指定黨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祖國陣線省、市、鄉、鎮、特區的決議、決定的儀式,於6月30日進行,以便從7月1日起正式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