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國家司法檔案中心前主任受賄超過430億越南盾案件

其中,黃國雄先生 – 國家司法檔案中心前主任(司法部) – 與兩名下屬是梁人和 – 前副主任,阮廷景 – 前行政綜合辦公室副主任和範光厚 – Vicco律師事務所的合作者 – 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起訴。

同案,另有17人因在執行公務時濫用職權和行賄罪被建議起訴。

審判預計將持續至6月30日,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範良全主持。

根據起訴書,從2011年到2025年2月,國家司法檔案中心是司法部下屬的事業單位。

該單位負責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和管理司法檔案數據庫,並根據權限執行頒發證明的任務。

2019年初,黃國雄多次被範光厚(此前是黃國雄的私人司機)請託為熟人申請司法檔案證明。

由於看到可以從中獲利,黃國雄與範光厚商議,讓範光厚作為接收申請司法檔案證明文件的聯繫人。

關於費用,由範光厚與服務提供者或申請證明的個人自行協商,但在總金額中,範光厚必須為每份司法檔案證明向黃國雄支付7000越南盾的“佣金”。

值得注意的是,每週五下午,範光厚根據當週處理的司法檔案證明文件數量,通過轉賬到黃國雄的兩個賬戶或直接在黃國雄位於司法學院A棟6樓的辦公室交付現金的方式,向黃國雄支付款項。

為了合法化在國家司法檔案中心頒發證明的權限,黃國雄指導範光厚在製作文件時,在申請表上留空常住地、暫住地和居住過程的信息,以確保頒發證明的權限。

使用護照代替公民身份證,因為護照上不顯示居住信息。

黃國雄要求範光厚保密自己讓範光厚提供司法檔案證明服務的事宜,不得與國家司法檔案中心的工作人員聯繫或協商提供司法檔案證明服務。

此外,黃國雄直接指導建立了多個聊天群組(在Zalo、Telegram應用上)。

此舉旨在指導與接收、核實、製作和簽署司法檔案證明相關的職能部門員工,必須接收文件、查詢併為那些在申請表上未填寫常住地、暫住地和居住過程信息的文件頒發證明。

同時,黃國雄嚴禁國家司法檔案中心的工作人員和勞動者直接提供司法檔案證明服務。

在與黃國雄達成協議後,範光厚遇到了正在尋找可以申請司法檔案證明的人的Vicco律師事務所交易辦公室代表阮春壽。

範光厚向阮春壽介紹可以在國家司法檔案中心辦理證明手續。阮春壽同意並讓範光厚成為Vicco律師事務所的合作者,以便在接收申請證明文件時為客戶創造信譽。

通過社交媒體和熟人關係,範光厚已經聯繫並協商從11個人那裡接收款項,並指導這些人發送需要申請證明的客戶信息,通過社交媒體應用轉發個人信息,在申請表上留空常住地、暫住地和居住過程的信息,就像黃國雄指導的那樣。

在這個過程中,範光厚明確告訴這些人,除了按照規定支付司法檔案證明的費用外,還必須有一筆費用支付給國家司法檔案中心的領導,以便接收和處理。

為了從這一行為中非法獲利,範光厚根據具體情況和時間點,每份司法檔案證明額外收取100,000至150,000越南盾的費用。

調查結果顯示,從2019年1月到2023年7月,黃國雄利用職務之便,與範光厚一起共收受賄賂超過430億越南盾,違規頒發了超過55,000份司法檔案證明。其中,黃國雄獲利近390億越南盾,範光厚獲利超過40億越南盾。

在調查過程中,黃國雄已經退還了超過370億越南盾的非法所得以彌補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