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15日,壽春機場(清化省)在傍晚時分出現了無人機,導致多架航班不得不改變降落方向,機場不得不暫時停止運營以確保安全。最近在6月15日晚,越南捷星航空從胡志明市到清化省的兩架航班不得不改變降落方向,降落在內排(河內)和榮市(乂安省)。
在內排機場,6月10日從吉隆坡到河內的AXM512航班的飛行員在飛機準備降落時發現了三隻風箏靠近跑道。警方檢查後,在福祿鄉北佳村發現了四個小孩正在放風箏。三隻風箏被沒收,孩子們和監護人被警告並做了筆錄。
從年初至今,內排國際機場的代表表示已經發生了8起激光照射事件,10起放風箏、氣球和天燈事件。其中,放風箏的違規事件比2024年全年增加了約11%。僅在2025年上半年就有三起無人機、飛行相機侵入飛行區域的事件,而2024年僅發現了四起。
內排國際機場安全與質量控制部副主任段氏蘭香表示,包括無人機、風箏、氣球在內的外來物體可以飛入商業飛機的活動區域(起降區域、飛行走廊)在100米的高度。“而起降是飛機最重要的階段。外來物體可能被吸入導致發動機、駕駛艙玻璃或機翼損壞,導致飛機失去控制能力”,段女士說。
峴港國際機場的主任潘喬興也評估,無人機或風箏、天燈如果在起降時與飛機相撞將極其危險。因為在接近降落階段飛機的速度慢,升力低,如果物體被吸入發動機,發生事故的風險非常高。“峴港機場曾記錄到無人機在機場附近活動,2024年有5起”,潘先生說。

處理中的困難
根據政府的第36/2008號法令和第18/2020號決定,組織和個人使用無人機必須獲得飛行許可;飛行時必須得到國家管理機構的批准。直接操作無人機的人必須年滿18歲,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並有航空知識。
職能部門已經規定了禁飛區(紅色)、限制飛行區(橙色)、非禁飛區,併為有需求的人組織發放許可證。飛行設備也集成了如谷歌地圖,其中製造商根據各國信息更新禁飛區和限制飛行區,以便用戶容易識別。
然而,根據海防市軍事指揮部防空部門的上尉陳文決,一些個人和組織的認識有限,責任意識不高。許多人沒有獲得作戰局(總參謀部)的許可,但仍然在限制區域隨意飛行飛行相機,無視規定。另一方面,通過作戰局申請許可的過程複雜且耗時,給有合法需求的民眾和企業帶來了困難。
發現和處理飛行物體非常困難。飛行物體高度高,難以用肉眼發現。職能部門大多從飛行員那裡接收信息,但高度位置數據不準確,難以核實,更不用說在確定時違規者已經離開現場。在內排,當地警方只發現了一些放風箏的事件,尚未處理在飛行區域周圍使用無人機設備的事件。
另一個困難,根據潘喬興先生,當發現飛行相機侵入機場區域時,航空安全人員沒有壓制工具。等待軍隊、有權限的警察到達現場通常需要時間,影響飛行活動。
潘先生表示,峴港國際機場已多次向當地政府和峴港市公安局、廣南省公安局發送文件,請求支持向生活在降落走廊和機場附近區域的民眾宣傳有關航空安全和安全的法規,以防止威脅飛行安全的行為。
地方政府通過起降跑道安全工作小組積極參與宣傳。機場已與峴港市軍事指揮部、海洲區、錦麗區、清溪區和防空375師、空軍372師簽署了協調文件,以監督和處理機場內及周邊無人機設備的活動。然而,違規情況仍未徹底解決。
有什麼解決方案?
海防市有機場和多個軍事單位駐紮,確保空域安全不僅服務於商業飛行活動,還關係到國防安全。上尉陳文決表示,城市軍事力量已採取多項措施,其中與公安、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和地方政府緊密配合。觀察點和偵察點24/24小時值班,以發現和壓制違規飛行設備,特別是在舉辦大型活動時。
“我們嚴格執行防空戰備值班制度,密切跟蹤已獲得許可的飛行設備,同時準備在發現不明來源的飛行物體時發出警報”,陳上尉補充說。
為了確保飛行活動的安全,潘喬興先生認為首先需要提高社區意識,讓機場周圍和飛行走廊沿線的民眾清楚地瞭解後果並不違規。峴港機場已製作宣傳視頻,請求地方政府支持廣泛傳播。
此外,職能部門需要嚴格控制激光、強光源和飛行物體的使用許可;嚴厲處理違規行為以儆效尤;控制大功率激光的進口和銷售,特別是來源不明的產品;禁止/限制銷售給非專業用途,例如向個人銷售高功率激光燈。公安還需要在曾經發生過激光照射、飛行物體侵入的地點進行定期巡邏,以及時發現和處理。
“我們建議職能部門在審批使用無人機設備、高功率光源的施工、體育、藝術表演活動時,應諮詢國家航空管理機構以確保飛行安全”,潘先生補充說。
內排國際機場的代表提議專業管理部門嚴格管理、審批、檢查和控制在影響飛行活動範圍內使用激光/高強度光源、放飛行物體的活動。為了發現違規行為,機場力量加強巡邏,嚴格控制,特別是在風箏出現的高峰時段5-7點和15-19點以防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