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6月23日的指導,剩下的三組幹部、公務員、職員在精簡機構時集中解決制度和政策問題,包括:不滿足任務要求;不滿足根據現職位的專業、業務標準的培訓水平;健康狀況不佳影響任務執行結果。
同時,內政部建議地方政府留住那些還有10年到退休年齡、有能力、有成就、有貢獻的幹部、公務員。
機關在收到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時,必須及時解決,確保他們的權益。如果已經做出辭職決定,單位必須安排資金支付。如果遇到財務困難,機關應向財政部報告,以便向有權限的級別報告。
那些在6月30日前已經決定按照制度退休的人必須在此之前完成支付,如總理之前的指示。
內政部在安排行政單位和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時提醒,如果幹部、公務員、職員有立即辭職的願望,地方政府應根據中央的規定和實際情況允許辭職。
對於解散的機關,如果幹部、公務員、職員想辭職,那麼在解散前,單位負責人應考慮決定或向有權限的級別報告,而不必評估團隊質量。

在機構組織安排過程中,如果現有人數低於規定,則只解決不滿足任務要求或不滿足新鄉村級別幹部、公務員標準的情況的辭職。在安排穩定後,這些單位將招聘幹部、公務員,同時提高團隊質量。
2024年12月底,政府頒佈了第178號法令,關於在機構精簡時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的政策。據此,距離退休年齡最多10年(正常條件)或5年(特別困難地區)並滿足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時間的人將享受三項支持制度。
距離退休年齡還有2年以上的幹部、公務員,不滿足提前退休條件,如果辭職,將享受四項制度。職員和勞動者辭職也將享受類似的四項制度,但第四項制度是失業補助。
3月中旬,政府頒佈了第67號法令,修改第178號法令,增加了在政治系統機構精簡時享受提前退休政策的四組人員。
合併後,全國還有28個省和6箇中央直轄市,3,321個鄉、坊和特區。預計預算需要為18,449名省級幹部、公務員辭職、提前退休支付22,139億越南盾,相當於每人12億越南盾;為鄉級辭職、提前退休人員支付99,700億越南盾。為不扣除養老金比例的提前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為6,600億越南盾。
預計2025-2030年期間,因各級行政單位合併而辭職、提前退休的幹部的總費用為128,48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