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林同省人民議會第十屆會議在合併平順、得農以形成新的林同省之前,通過了6項重要決議。
其中,停止投資大叻市第五坊安頓住宅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主張決議,受到許多選民的關注。
該項目總投資超過200億越南盾,預計從2023年至2026年實施。僅在2024年,該省已安排資金60億越南盾,並已支付30億越南盾。
項目停止的原因是投資方大叻地產股份公司(2003-2022階段)已在高級人民法院對林同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土地管理的行政決定提起訴訟並勝訴。
具體從2003年起,林同省人民委員會有文件同意該企業作為安頓山住宅區項目(原名為安頓山住宅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方。
從那時到2022年,企業實施土地清理工作,但由於一些家庭無法提供土地使用來源、土地面積變更等困難,導致多級參與解決的投訴。
自2022年1月起,林同省人民委員會已發佈一些文件、決定,關於終止由大叻地產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的安頓山住宅區項目的活動,收回已交付給該企業的土地,理由是:自簽署之日起12個月內,未按目的使用土地或未獲授權延期等。
不同意上述解決方式,2022年7月,企業已對林同省人民委員會的行政決定向林同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敗訴。
之後,該企業繼續向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至2024年8月19日,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第871/HC-PT號判決,關於在土地管理國家行政決定中的投訴,要求林同省人民委員會必須撤回上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