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下午,同奈省第十屆人民議會第29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支持從平福省到同奈省工作的幹部的政策決議。
適用對象為在平福省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國家機構、政治-社會組織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經有權機關調動安排在同奈省行政中心工作後。
根據該政策,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將在6個月內(從7月1日至12月31日)獲得租房和餐飲費用的支持。
具體來說,對於未被安排公務員住房、社會住房或集體宿舍的人員,每人每月可獲得300萬越南盾的租房支持;對於已安排社會住房的人員,每人每月可獲得200萬越南盾;對於已安排集體宿舍的人員,每人每月可獲得150萬越南盾。
已安排公務員住房的人員不獲得租房費用支持。
每人每月可獲得200萬越南盾的餐飲支持。對於已享受省級有權機關其他餐飲政策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政策。
此外,每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還可獲得一次300萬越南盾的交通費用支持。
接收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機關和單位有責任每月支付上述支持費用。
預計從平福省到同奈省工作的幹部和公務員的總支持費用約為99億越南盾,來自同奈省調整後的預算。
根據調整方案,平福省和同奈省將合併為一個名為同奈省的新省,行政-政治中心設於現同奈省。
合併後,同奈省的自然面積為12,737平方公里,人口為4,427,700人,擁有95個行政區劃單位,包括72個鄉和23個街道。



